谁有水泥的取样标准

如题所述

取样
常用建材取样试验方法
一、水泥
1、试验规范标准:
(1)、《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GB/T17671-1999)
(2)、《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GB/T1346-2001)。
(3)、《水泥细度检验方法》(GB175-1992)
(4)、《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及粉土等灰硅酸盐水泥》(GB1344-1992)。
(5)、《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及粉土等灰硅酸盐水泥》(GB1344-1992
2、编号和取样
水泥出厂前按同品种、同标号来编号和取样,袋装水泥和散装水泥应分别进行编号和取样,每一编号为一取样单位,水泥出厂编号按水泥厂年生产能力规定。
3、取样送样规则:
(1)、首先要掌握所购买的水泥的生产厂是否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及上海市建委核发的建设工程材料准用证。
(2)、水泥委托检验样必须以每一个出厂水泥编号并不超过400T为一个取样单位,不得有两个以上的出厂编号混合取样。
(3)、水泥试样必须在同一个编号不同部位处等量采集,取样点至少在20点以上,经混合均匀后用防潮容器包装,重量不少于12Kg。
(4)、委托单位必须逐项填写检验委托单,如水泥生产厂名、商标、品种、标号、出厂编号或出厂日期、工程名称、物理检验项目(安定性、强度、细度、稠度、凝结时间等)
(5)、水泥出厂日期超过三个月应在使用前作复检,并留样保存三个月。
二、砂、石
1、试验规范标准:
(1)《水运工程混凝土试验规程》(JT270-1998)、
(2)《水运工程混凝土施工规范》(JTJ268-1996)。
2、砂石的验收
按同产地、同规格分批验收,用大型工具运输的,以600t为一验收批。
3、取样规定:
(1)、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对于砂子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8份,组成一组样品,对于石子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15份(在料堆的顶部、中部和底部各由均匀分布的五个不同部分取样)组成或一组样品
(2)、从汽车、货船上取样时,应从不同部位和深度抽取大致相等的砂为8份,石为16份,分别组成一组样品。
(3)、若检验不合格时,应重新取样。
(4)、石子的送检数量为石子最大粒径×2kg,如最大粒径为31.5mm,则取样数量为31.5mm,则取样数量为31.5×3=63kg。
(5)、每组样品应妥善包装,并附样品卡片,标明样品的编号、名称、取样时间、产地、规格、样品量、要求检验的项目及取样方式。
4、检测项目:
(1)、对于砂子,每验收批至少应进行颗粒级配、含砂量和泥块含量检验,根据工程要求,可增加检测项目,如:表观密度、堆积密度。砂子送检数量至少为25kg。
(2)、对于石子,每验收批至少进行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检验。(其中针片状颗粒含量和压碎指标检验,当试验连续三次以上符合要求时,可一个月做一次,再连续三次符合要求,可一季度做一次检测)。根据工程要求,可增加检测项目。
三、钢筋母材
(一)、机械性能
1、试验方法、标准:
(1)、《金属拉伸试验方法》(GB228-1987)
(2)、《金属材料弯曲试验方法》(GB/T232-1999)
(3)、《钢筋混凝土用热扎带肋钢筋》(GB1499-1998)
(4)、《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GB/T228-2002)
(5)、《低碳钢热扎圆盘条》(GB/T701-1997)
(6)、《水运工程混凝土施工规范》(JTJ268-1996)
2、取样规则
(1)、钢筋应按批进行检查和验收、每批重量不大于60t,每批应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组成。
(2)、冷拉钢筋应分批进行验收,每批由重量不大于20t的同级别、同直径的冷拉钢筋组成。
3、取样数量
钢筋的试样数量根据其供货形式的不同而不同。
(1)、直条钢筋、冷拉钢筋,每批应做2个拉伸试验、2个弯曲试验;
(2)、盘条钢筋,每批盘应做1个拉伸试验,2个弯曲试验。
4、取样方法
拉伸和弯曲试验的试样可在每批材料中任选两根钢筋切取,去掉头部50cm,各取一拉一弯
钢筋日常习惯试件长度: 单位(mm)
试件直径 拉伸试件长度 弯曲试件长度 反复弯曲试件长度
6.5~20 300~400 250 150~250
22~32 350~450 300
5、委托书填写:必须填写钢筋的种类、直径、成产厂家、出厂编号或炉号、代表吨位、工程名称、使用单位全称、送样人、送样日期、、见证单位全称、见证人、见证人证号
(二)、钢筋化学分析:
1、试验方法、标准:
(1)、《钢筋混凝土用热扎光圆钢筋》(GB13013-1991)
(2)、《钢筋混凝土用热扎带肋钢筋》(GB1499-1998)
(3)、《钢筋混凝土用余热处理钢筋》(GB13014-1991)
(4)、《炭素结构钢》(GB/700-1988)
(5)、《低碳钢热扎圆盘条》(GB/T701-1997)
2、每一炉罐号的钢材应取一个样进行化学分析;钢筋在加工过程中发现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机械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时,应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它专项的检验。化学分析质保书应由供货方提供。
3、试样必须在钢材具有代表性的部位采取,样屑可以钻取、刨取,应粉碎并混合均匀,并去除表面氧化铁皮和脏物。
四、钢筋焊接件:
1、试验规范、标准:
(1)、《水运工程混凝土施工规范》(JT268-1996)
(2)、《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标准》(JGJ/T27-2001)
2、闪光对焊:
①、应从每批成品中切取6个试件,3个作拉伸试验,3个作弯曲试验;
②、在同一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级别、同直径钢筋焊接头应作为一批。当同一班内焊接的接头数量较少,可在一周之内累计计算;累计仍不足300个接头,应按一批计算;
③、闪光对焊施焊前如改变钢筋级别、直径或调换焊工时,均应制作两个试样,作冷弯试验,合格后才能按相应的参数成批焊接。;
④、取样尺寸
拉伸钢筋:40~50cm
弯曲钢筋:(D+2.5D)+150mm(适用钢筋直径为10~25mm)注≤2.5mm D=4d d—钢筋直径
⑤、接头处不得有横向裂纹;接头处的弯折角不得大于4度;接头处的钢筋轴线偏移,不得大于0.1倍钢筋直径,同时不得大于2mm。
3、电阻电焊
①、凡钢筋级别、直径及尺寸均相同的焊接制品,即为同一类型制品,每200件为一批;②、热扎钢筋点焊应作抗剪试验,试件为3件;冷拔低碳钢丝焊点,除作抗剪试验外,还应对较小钢丝作拉伸试验,试件为3件。
4、电弧焊
①、在工厂焊接条件下,以300个同类型接头(同钢筋级别、同接头型式)为一批;不足300个时,仍作为一批。
②、从每批成品中切取3个接头作拉伸试验,取样尺寸40~60cm。
③、进行电弧焊,施焊前或改变钢筋级别、直径、焊条型号,调换焊工时,应制作2个拉伸试验,试验结果大于或等于该类钢筋的抗拉强度时,才允许正式试焊。
④、电弧焊焊缝长度单面焊10d,双面焊5d(d—钢筋直径)。
5、焊接件委托书填写:
必须填写钢筋的种类、直径、焊接形式、焊工姓名、焊工证号、工程名称、使用单位全称、送样人、送样日期、代表接头数量、见证单位全称、见证人、见证人证号。
五、混凝土试件:
1、试验规范、标准:
(1)《水运工程混凝土施工规范》(JTJ268-1996)
(2)《水运工程混凝土试验规程》(JTJ270-1998)
2、混凝土试件的取样频率:
(1)、现场搅拌混凝土:
混凝土试样应在混凝土浇注地点随机抽取,取样频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连续浇筑大于40m3的混凝土时,每100 m3取一组,不足100 m3者也应取一组。
②、连续浇筑小于等于40 m3时,每20~40 m3取一组;小于20 m3每工作班取一组。
③、当配合比有变动时,每一配合比均应留置试件。
(2)、商品混凝土
①、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交货地点采取,按每100m3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少于一次,一个工作班拌制的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 m3时,取样不少于一次,当在一个分项工程中连续供应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大量大于1000 m3时,其交货检验的试样为每200 m3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②、用于出厂检验的混凝土试样不得少于一次,每一工作班相同的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亦不得少于一次。
③、对于预拌混凝土拌合物的质量,每车应目测检查,混凝土坍落度检验的试样,每100m3相同的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检验不得少预一次,当一个工作班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 m3时,也不得少于1次。
3、混凝土试样的见证送样:
混凝土试件必须由施工单位送样人会同建设单位(或委托监理单位)见证人一起陪同送样,进试验室时,应认真写好“委托单”上所要求的全部的内容,如工程名称、使用部位、设计强度等级、捣制日期、配合比、坍落度等。
六、水泥砂浆
1、试验规范、标准:
(1)、《水运工程混凝土试验规程》(JTJ270-1998)
(2)、《水运工程混凝土施工规范》(JTJ268-1996)
2、取样方法
每批水泥垫块制作均须成型3个试件,尺寸为70.7×70.7×70.7,有三联模。
3、委托填写:
委托单位全称、工程名称、工程部位、配合比、成型日期、每方水泥用量、水泥品种、送样人、送样日期、见证单位全称、见证人、见证人证号、抗压强度。
七、混凝土外加剂:
1、外加剂试验方法、标准:
(1)、《混凝土外加剂》(GB8076-1997)
(2)、《混凝土外加剂匀质性试验方法》(GB/T8077-2000)
2、外加剂种类:
普通减水剂、高效减水剂、缓凝高效减水剂、早强减水剂、缓凝减水剂、引气减水剂、早强剂、缓凝剂、引气剂等九种。
3、取样的数量:
每批取样量不少于0.2T水泥所需用的外加剂量;每一编号取得的试样应充分混均,分为两等份,一份按GB8076-1997标准规定方法与项目进行试验,另一份要密封保存半年。取样代表数量每一编号不大于10t。并提供出厂质保书。
4、检测项目:
(1) 液体:固体含量、密度、PH值、减水率(不必每次做)。
(2) 固体:含水量、细度、砂浆减水率
八、混凝土泵送剂:
1、试验规范、标准:
《混凝土泵送剂》(JC473-2001)
2、取样数量:
每批取样量不少于0.5T水泥所需用的泵送剂量;每一编号取得的试样应充分混均,分为两等份,一份按JC473-2001标准规定方法进行试验,另一份要密封保存半年。取样代表数量每一编号不大于10t。并提供出厂质保书。
3、检测项目:
液体:固体含量、密度、水泥净浆流动度(不必每次做)
九、粉煤灰:
1、试验规范、标准:
(1)、《港口工程粉煤灰混凝土技术规程》(JTJ/T273-1997)、
(2)、《水运工程混凝土试验规程》(JTJ270-1998))、
(3)、《水泥化学分析方法》(GB/T176-1996)。
2、粉煤灰的取样应以同一灰源连续供应的200t相同等级的粉媒灰为一批,不足200t时,按一批计。
3、散装灰的取样,应从每批不同的部位取得15份试样,每份不得少于1kg混合均匀,按四分法缩取比试验用量大一倍试样。取样数量6kg。
4、试验项目:
(1)、一般检测项目:细度、烧矢量;
(2)、全套检测项目:细度、烧矢量、含水率、需水量比、三氧化硫每批粉媒灰应测定细度、烧失量,当灰源变化时,应测定SO3和需水比,同一灰源每季度应测定一次SO3含量。
十、粒化高炉矿渣粉:
1、试验规程、标准
(1)、《粒化高炉矿渣微粉在水泥混凝土中应用技术规程》(DG/TJ08-1999)
(2)、《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18046-2000)。
2、取样方法:
在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20kg,试样混匀后,按四分法缩取处比试验所需量大一倍的试样。取样数量:6kg。代表数量每批不得大于200t。
3、试验项目:
活性指数、流动度。
十一、充填用砂:
1、试验规范、标准
(1)、《水运工程混凝土施工规范》(JTJ268-1996)
(2)、《水运工程混凝土试验规程》(JTJ270-1998)
2、从同一取砂点取样,每1000m3为一个样,用四分法缩分成一份试样。取样数量为8kg。
3、质量评定标准:
①、当砂粒径大于0.075mm的含量大于总质量的91%以上,可判该砂样质量符合要求,不必再做0.05mm粘粒含量的检测。
②、当砂粒径大于0.075mm的含量大于总质量的85~90%之间,再增加粒径大于0.05mm的含量的检测,当粒径大于0.05的含量大于总质量的90%时,则该批砂样质量符合要求。
4、检测项目:
颗粒级配、含泥量
十二、土工织物:
1、试验规范、标准:
(1)、《土工布的取样和试验准备》(GB/T13760-1992)
(2)、《水运工程土工织物应用技术规范》(JTJ/T239-1998)
2、确定抽样数量:
380g/ m2复合布、230g/
m2机织布随机抽样以10000m2一个,加筋带、丙纶绳随机抽样以20000m一个,每供货批取样不少于一个
3、选择卷装:
抽取的卷装个数确定后,到产品车间、仓库或交货场地选择卷装,应作到随机抽取,无破损,黑色塑料包装应完整。
4、剪样品:
(1)卷装好,所选的卷装上剪取全幅宽的一段作样品,样品长度应满足所有的检测项目对试样尺寸的要求,保证全套试验的试样在同一样品剪取。一般土工布以6m2、加筋带7m、丙纶绳15m、包缝长3m(宽40cm)为宜。
(2)样品应避开卷装的头两层、污渍、折痕、破洞以及非生产原因产生的其他可见疵点
5、标记样品:
用箭头标记标明卷装的长度方向(即产品的纵向或径向)、供货方或生产方、产品名称、卷号、取样日期。
6、保存样品
做好标记后,将其卷起,不要折,交送检测部门。
7、检测项目:
(1)、380g/ m2复合布、230g/ m2机织布:
单位质量、厚度、抗拉强度、延伸率、梯形撕裂强度、顶破强度、刺破强度、落锥穿透直径、孔径、垂直渗透系数。
(2)、加筋带、丙纶绳:
单位重量、拉伸负荷、伸长率。
说 明:
为确保进场材料的质量,根据《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J216-2000) 6.1.5的规定,对施工单位自行检测的材料和混凝土试件,监理应按施工单位检测数量的10%进行平行试验。应做到计划与随机相结合,平行试验项目既要有重点,又要有面,既可按比例抽样也可针对项目中发现的问题加密取样,总之要有代表性,并全面监控。平行试验工作不能由施工单位试验室代替,更不能随意到任意一试验部门进行试验,平行试验工作不能影响施工进度,更不能先用后试。如施工单位复检结果与监理的平行检测结论不一致时,以监理平行检测结果为准,不合格应做退货处理,并做好退货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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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1
  水泥取样方法标准

一、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泥取样的工具、部位、数量及步骤等。

本标准适用于出厂水泥的取样。质量控制及质量监督取样亦应参照采用。

二、术语

2.1 后工取样 用人力操作取样工具采集水泥样品的方法。

2.2 机械取样 使用自动取样设备采集水泥样品的方法。

2.3 连续取样 不间断地取出水泥样品的方法。

2.4 检查批 为实施抽样检查而汇集起来的一批单位产品。

2.5 编号 代表检查批的代号。

2.6 份样 由一个部位取出的规定量水泥。

2.7 混合样 从一个编号内取得的全部水泥份样,经充分混匀后制得的样品。

2.8 试验样和封存样

混合样均分为二,一份为试验样,用作出厂水泥的质量检验;一份为封存样,密封贮存以备复验仲裁。

2.9 分割样 在一个编号内按每1/10编号取得的份样,用作分割样品质试验。

2.10 通用水泥 用于一般土木建筑工程的水泥。

三、取样

3.1 取样工具

3.1.1 机械取样器

机械取样采用图B1所示的自动连续取样器,其他能够取得有代表性样品的机械取样装置亦可采用。

3.1.2 后工取样器

a.袋装水泥:采用图B2所示的取样管。
b.散装水泥:采用图B3所示的取样管。也可采用其他能够取得有代表性样品的后工取样工具。

3.2 取样部位
  
a.水泥输送管路中(适用于机械取样)。
b.袋装水泥堆场。
c.散装水泥卸料处或输送水泥运输机具上。

注:不应在污染严重的环境中取样。

3.3 样品数量

3.3.1 混合样 取样数量应符合各相应水泥标准的规定。

3.3.2 分割样

a.袋装水泥:每1/10编号从一袋中取至少6kg。
b.散装水泥:每1/10编号在5min内取至少6kg。

3.4 取样步骤

3.4.1 自动取样器取样:采用3.1.1规定的取样装置取样。该装置一般安装在尽量接近于水泥包装机的管路中,从流动的水泥流中取出样品,然后将样品放入洁净、干燥、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

3.4.2 取样管取样:采用图B2的取样管取样。随机选择20个以上不同的部位,将取样管插入水泥适当深度,用大拇指按隹气孔,小心抽出取样管。将所取样品放入洁净、干燥、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

3.4.3 槽形管状取样器取样:当所取水泥深度不超过2m时,采用图B3的槽形管式取样器取样。通过转动取样器内管控制开关,在适当位置插入水泥一定深度,关闭后小心抽出。将所取样品放入洁净、干燥、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

3.5 样品制备

3.5.1 样品缩分

样品缩分可采用二分器,一次或多次将样品缩分到标准要求的规定量。

3.5.2 试验样及封存样

将每一编号所取水泥混合样通过0.9mm方孔筛,均分为试验样和封存样。

3.5.3 分割样

每一编号所取10个分割样应分别通过0.9mm方孔筛并按附录A进行试验,不得混杂。
注:样品不得混入杂物及结块。

3.6 样品的包装与贮存

3.6.1 样品取得后应存放在密封的金属容器中,加封条。容器应洁净、干燥、防潮、密闭、不易破损、不与水泥发生反应。

3.6.2 封存样应密封保管三个月。试验样与分割样亦应妥善保管。

3.6.3 存放样品的容器应至少在一处加盖清蜥、不易擦掉的标有编号、取样时间、地点、人员的密封印,如只在一处标志应在器壁上。

3.6.4 封存样应贮存于干燥、通风的环境中。

3.7 取样单 样品取得后,均应由负责取样操作人员填写如下表所示的取样单。
  一、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泥取样的工具、部位、数量及步骤等。
本标准适用于出厂水泥的取样。质量控制及质量监督取样亦应参照采用。
二、术语
2.1 后工取样 用人力操作取样工具采集水泥样品的方法。
2.2 机械取样 使用自动取样设备采集水泥样品的方法。
2.3 连续取样 不间断地取出水泥样品的方法。
2.4 检查批 为实施抽样检查而汇集起来的一批单位产品。
2.5 编号 代表检查批的代号。
2.6 份样 由一个部位取出的规定量水泥。
2.7 混合样 从一个编号内取得的全部水泥份样,经充分混匀后制得的样品。
2.8 试验样和封存样 混合样均分为二,一份为试验样,用作出厂水泥的质量检验;一份为封存样,密封贮存以备复验仲裁。
2.9 分割样 在一个编号内按每1/10编号取得的份样,用作分割样品质试验。
2.10 通用水泥 用于一般土木建筑工程的水泥。
三、取样
3.1 取样工具
3.1.1 机械取样器 机械取样采用图B1所示的自动连续取样器,其他能够取得有代表性样品的机械取样装置亦可采用。
3.1.2 后工取样器 a.袋装水泥:采用图B2所示的取样管。b.散装水泥:采用图B3所示的取
样管。也可采用其他能够取得有代表性样品的后工取样工具。
3.2 取样部位 a.水泥输送管路中(适用于机械取样)。b.袋装水泥堆场。c.散装水泥卸料处或输送水泥运输机具上。
注:不应在污染严重的环境中取样。
3.3 样品数量
3.3.1 混合样 取样数量应符合各相应水泥标准的规定。
3.3.2 分割样 a.袋装水泥:每1/10编号从一袋中取至少6kg。b.散装水泥:每1/10编号在5min内取至少6kg。
3.4 取样步骤
3.4.1 自动取样器取样:采用3.1.1规定的取样装置取样。该装置一般安装在尽量接近于水
泥包装机的管路中,从流动的水泥流中取出样品,然后将样品放入洁净、干燥、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
3.4.2 取样管取样:采用图B2的取样管取样。随机选择20个以上不同的部位,将取样管插入水泥适当深度,用大拇指按隹气孔,小心抽出取样管。将所取样品放入洁净、干燥、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
3.4.3 槽形管状取样器取样:当所取水泥深度不超过2m时,采用图B3的槽形管式取样器取样。通过转动取样器内管控制开关,在适当位置插入水泥一定深度,关闭后小心抽出。将所取样品放入洁净、干燥、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
3.5 样品制备
3.5.1 样品缩分 样品缩分可采用二分器,一次或多次将样品缩分到标准要求的规定量。
3.5.2 试验样及封存样 将每一编号所取水泥混合样通过0.9mm方孔筛,均分为试验样和封存样。
3.5.3 分割样 每一编号所取10个分割样应分别通过0.9mm方孔筛并按附录A进行试验,不得混杂。
注:样品不得混入杂物及结块。
3.6 样品的包装与贮存
3.6.1 样品取得后应存放在密封的金属容器中,加封条。容器应洁净、干燥、防潮、密闭、不易破损、不与水泥发生反应。
3.6.2 封存样应密封保管三个月。试验样与分割样亦应妥善保管。
3.6.3 存放样品的容器应至少在一处加盖清蜥、不易擦掉的标有编号、取样时间、地点、人员的密封印,如只在一处标志应在器壁上。
3.6.4 封存样应贮存于干燥、通风的环境中。
3.7 取样单 样品取得后,均应由负责取样操作人员填写如下表所示的取样单。

×××水泥厂取样单

——————┬————————┬——————┬———————┬————————
水泥编号 │ 水泥品种及标号 │ 取样日期 | 取样人签字 | 备注
——————┼————————┼——————┼———————┼————————
│ │ │ │
——————┴————————┴——————┴———————┴————————

附录A 分割样品质试验(补充件)
A1 试验方法
分割样的品质试验按通用水泥相应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进行。其他水泥亦应参照采用。
A2 要求
A2.1 分割样试验每季度进行一次。可任选一个品种、标号。
A2.2 分割样的品质试验结果必须符合水泥标准技术要求。
A2.3 分割样取得后应立即进行试验。全部样品必须在一周内进行完毕。
A2.4 当分割样试验结果有低于水泥的技术要求时,或水泥28天抗压强度变异系数大于6%时,即应每季度进行二次;当仍有低于技术要求,或变展览纱数大于6%时,则每月进行一
次。
A2.5 以上试验次数的增加,直至分割样试验结果全部符合A2.2的要求时,方可恢复为每季一次。
A2.6 增加试验时,一般应用同品种、标号的水泥。
A3 变展览纱数的计算 -
A3.1 分割样平均值X
- 1 10
X=— ∑ X8 ………………………(A1)
10 i=1

式中:Xi——分割样抗压强度值,MPa。
A3.2 分割样标准偏差S
分割样标准偏差S按式(A2)计算:
10 -
∑ (Xi-X)[2]

i=1
S=——————[1/2]………………………(A2)
10-1
A3.3 分割样变展览纱数Cv
分割样变展览纱数Cv(%)按式(A3)计算:
S
CV=—— ×100 …………………………………(A3)
X

附录B 水泥取样器(参考件)
B1 自动连续取样器 自动 连续取样器主要适用于水泥成品及原料的自动连续取样,也适用于其他粉状物料的自动连续取样。
B1.1 结构 自动连续取样器结构。
B1.2 技术要求
B1.2.1 混料筒规格分为两种:A型内径500mm×225mm,B型内径300mm×150mm。
B1.2.2 混料筒最大装料量:A型为15kg,B型为5kg(物料密度不小于28g/cm[3])。
B1.2.3 电动机功率:120W。
B1.2.4 取样量应可调,调节范围为0 ̄8kg/h。
B1.2.5 取样调节阀及倒料翻转门应灵活自如。
B1.2.6 倒料门四周及各部位密封性能良好,无明显漏灰现象。
B2 袋装水泥取样器 代装水泥取样采用如图B2所示的取样管。
B3 散装水泥取样器 散装水泥取样采用如图B3所示的取样管
第2个回答  2011-11-23
一、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泥取样的工具、部位、数量及步骤等。
本标准适用于出厂水泥的取样。质量控制及质量监督取样亦应参照采用。
二、术语
2.1 后工取样 用人力操作取样工具采集水泥样品的方法。
2.2 机械取样 使用自动取样设备采集水泥样品的方法。
2.3 连续取样 不间断地取出水泥样品的方法。
2.4 检查批 为实施抽样检查而汇集起来的一批单位产品。
2.5 编号 代表检查批的代号。
2.6 份样 由一个部位取出的规定量水泥。
2.7 混合样 从一个编号内取得的全部水泥份样,经充分混匀后制得的样品。
2.8 试验样和封存样 混合样均分为二,一份为试验样,用作出厂水泥的质量检验;一份为封存样,密封贮存以备复验仲裁。
2.9 分割样 在一个编号内按每1/10编号取得的份样,用作分割样品质试验。
2.10 通用水泥 用于一般土木建筑工程的水泥。
三、取样
3.1 取样工具
3.1.1 机械取样器 机械取样采用图B1所示的自动连续取样器,其他能够取得有代表性样品的机械取样装置亦可采用。
3.1.2 后工取样器 a.袋装水泥:采用图B2所示的取样管。b.散装水泥:采用图B3所示的取
样管。也可采用其他能够取得有代表性样品的后工取样工具。
3.2 取样部位 a.水泥输送管路中(适用于机械取样)。b.袋装水泥堆场。c.散装水泥卸料处或输送水泥运输机具上。
注:不应在污染严重的环境中取样。
3.3 样品数量
3.3.1 混合样 取样数量应符合各相应水泥标准的规定。
3.3.2 分割样 a.袋装水泥:每1/10编号从一袋中取至少6kg。b.散装水泥:每1/10编号在5min内取至少6kg。
3.4 取样步骤
3.4.1 自动取样器取样:采用3.1.1规定的取样装置取样。该装置一般安装在尽量接近于水
泥包装机的管路中,从流动的水泥流中取出样品,然后将样品放入洁净、干燥、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
3.4.2 取样管取样:采用图B2的取样管取样。随机选择20个以上不同的部位,将取样管插入水泥适当深度,用大拇指按隹气孔,小心抽出取样管。将所取样品放入洁净、干燥、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
3.4.3 槽形管状取样器取样:当所取水泥深度不超过2m时,采用图B3的槽形管式取样器取样。通过转动取样器内管控制开关,在适当位置插入水泥一定深度,关闭后小心抽出。将所取样品放入洁净、干燥、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
3.5 样品制备
3.5.1 样品缩分 样品缩分可采用二分器,一次或多次将样品缩分到标准要求的规定量。
3.5.2 试验样及封存样 将每一编号所取水泥混合样通过0.9mm方孔筛,均分为试验样和封存样。
3.5.3 分割样 每一编号所取10个分割样应分别通过0.9mm方孔筛并按附录A进行试验,不得混杂。
注:样品不得混入杂物及结块。
3.6 样品的包装与贮存
3.6.1 样品取得后应存放在密封的金属容器中,加封条。容器应洁净、干燥、防潮、密闭、不易破损、不与水泥发生反应。
3.6.2 封存样应密封保管三个月。试验样与分割样亦应妥善保管。
3.6.3 存放样品的容器应至少在一处加盖清蜥、不易擦掉的标有编号、取样时间、地点、人员的密封印,如只在一处标志应在器壁上。
3.6.4 封存样应贮存于干燥、通风的环境中。
3.7 取样单 样品取得后,均应由负责取样操作人员填写如下表所示的取样单。

×××水泥厂取样单

——————┬————————┬——————┬———————┬————————
水泥编号 │ 水泥品种及标号 │ 取样日期 | 取样人签字 | 备注
——————┼————————┼——————┼———————┼————————
│ │ │ │
——————┴————————┴——————┴———————┴————————

附录A 分割样品质试验(补充件)
A1 试验方法
分割样的品质试验按通用水泥相应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进行。其他水泥亦应参照采用。
A2 要求
A2.1 分割样试验每季度进行一次。可任选一个品种、标号。
A2.2 分割样的品质试验结果必须符合水泥标准技术要求。
A2.3 分割样取得后应立即进行试验。全部样品必须在一周内进行完毕。
A2.4 当分割样试验结果有低于水泥的技术要求时,或水泥28天抗压强度变异系数大于6%时,即应每季度进行二次;当仍有低于技术要求,或变展览纱数大于6%时,则每月进行一
次。
A2.5 以上试验次数的增加,直至分割样试验结果全部符合A2.2的要求时,方可恢复为每季一次。
A2.6 增加试验时,一般应用同品种、标号的水泥。
A3 变展览纱数的计算 -
A3.1 分割样平均值X
- 1 10
X=— ∑ X8 ………………………(A1)
10 i=1

式中:Xi——分割样抗压强度值,MPa。
A3.2 分割样标准偏差S
分割样标准偏差S按式(A2)计算:
10 -
∑ (Xi-X)[2]

i=1
S=——————[1/2]………………………(A2)
10-1
A3.3 分割样变展览纱数Cv
分割样变展览纱数Cv(%)按式(A3)计算:
S
CV=—— ×100 …………………………………(A3)
X

附录B 水泥取样器(参考件)
B1 自动连续取样器 自动 连续取样器主要适用于水泥成品及原料的自动连续取样,也适用于其他粉状物料的自动连续取样。
B1.1 结构 自动连续取样器结构。
B1.2 技术要求
B1.2.1 混料筒规格分为两种:A型内径500mm×225mm,B型内径300mm×150mm。
B1.2.2 混料筒最大装料量:A型为15kg,B型为5kg(物料密度不小于28g/cm[3])。
B1.2.3 电动机功率:120W。
B1.2.4 取样量应可调,调节范围为0 ̄8kg/h。
B1.2.5 取样调节阀及倒料翻转门应灵活自如。
B1.2.6 倒料门四周及各部位密封性能良好,无明显漏灰现象。
B2 袋装水泥取样器 代装水泥取样采用如图B2所示的取样管。
B3 散装水泥取样器 散装水泥取样采用如图B3所示的取样管。
第3个回答  2011-11-23
水泥取样方法标准

一、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水泥取样的工具、部位、数量及步骤等。

本标准适用于出厂水泥的取样。质量控制及质量监督取样亦应参照采用。

二、术语

2.1 后工取样 用人力操作取样工具采集水泥样品的方法。

2.2 机械取样 使用自动取样设备采集水泥样品的方法。

2.3 连续取样 不间断地取出水泥样品的方法。

2.4 检查批 为实施抽样检查而汇集起来的一批单位产品。

2.5 编号 代表检查批的代号。

2.6 份样 由一个部位取出的规定量水泥。

2.7 混合样 从一个编号内取得的全部水泥份样,经充分混匀后制得的样品。

2.8 试验样和封存样

混合样均分为二,一份为试验样,用作出厂水泥的质量检验;一份为封存样,密封贮存以备复验仲裁。

2.9 分割样 在一个编号内按每1/10编号取得的份样,用作分割样品质试验。

2.10 通用水泥 用于一般土木建筑工程的水泥。

三、取样

3.1 取样工具

3.1.1 机械取样器

机械取样采用图B1所示的自动连续取样器,其他能够取得有代表性样品的机械取样装置亦可采用。

3.1.2 后工取样器

a.袋装水泥:采用图B2所示的取样管。
b.散装水泥:采用图B3所示的取样管。也可采用其他能够取得有代表性样品的后工取样工具。

3.2 取样部位
  
a.水泥输送管路中(适用于机械取样)。
b.袋装水泥堆场。
c.散装水泥卸料处或输送水泥运输机具上。

注:不应在污染严重的环境中取样。

3.3 样品数量

3.3.1 混合样 取样数量应符合各相应水泥标准的规定。

3.3.2 分割样

a.袋装水泥:每1/10编号从一袋中取至少6kg。
b.散装水泥:每1/10编号在5min内取至少6kg。

3.4 取样步骤

3.4.1 自动取样器取样:采用3.1.1规定的取样装置取样。该装置一般安装在尽量接近于水泥包装机的管路中,从流动的水泥流中取出样品,然后将样品放入洁净、干燥、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

3.4.2 取样管取样:采用图B2的取样管取样。随机选择20个以上不同的部位,将取样管插入水泥适当深度,用大拇指按隹气孔,小心抽出取样管。将所取样品放入洁净、干燥、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

3.4.3 槽形管状取样器取样:当所取水泥深度不超过2m时,采用图B3的槽形管式取样器取样。通过转动取样器内管控制开关,在适当位置插入水泥一定深度,关闭后小心抽出。将所取样品放入洁净、干燥、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

3.5 样品制备

3.5.1 样品缩分

样品缩分可采用二分器,一次或多次将样品缩分到标准要求的规定量。

3.5.2 试验样及封存样

将每一编号所取水泥混合样通过0.9mm方孔筛,均分为试验样和封存样。

3.5.3 分割样

每一编号所取10个分割样应分别通过0.9mm方孔筛并按附录A进行试验,不得混杂。
注:样品不得混入杂物及结块。

3.6 样品的包装与贮存

3.6.1 样品取得后应存放在密封的金属容器中,加封条。容器应洁净、干燥、防潮、密闭、不易破损、不与水泥发生反应。

3.6.2 封存样应密封保管三个月。试验样与分割样亦应妥善保管。

3.6.3 存放样品的容器应至少在一处加盖清蜥、不易擦掉的标有编号、取样时间、地点、人员的密封印,如只在一处标志应在器壁上。

3.6.4 封存样应贮存于干燥、通风的环境中。

3.7 取样单 样品取得后,均应由负责取样操作人员填写如下表所示的取样单。

×××水泥厂取样单
水泥编号
水泥品种及标号
取样日期
取样人签字

附录A 分割样品质试验(补充件)

A1 试验方法

分割样的品质试验按通用水泥相应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进行。其他水泥亦应参照采用。

A2 要求

A2.1 分割样试验每季度进行一次。可任选一个品种、标号。

A2.2 分割样的品质试验结果必须符合水泥标准技术要求。

A2.3 分割样取得后应立即进行试验。全部样品必须在一周内进行完毕。

A2.4当分割样试验结果有低于水泥的技术要求时,或水泥28天抗压强度变异系数大于6%时,即应每季度进行二次;当仍有低于技术要求,或变展览纱数大于6%时,则每月进行一次。

A2.5 以上试验次数的增加,直至分割样试验结果全部符合A2.2的要求时,方可恢复为每季一次。

A2.6 增加试验时,一般应用同品种、标号的水泥。

A3 变展览纱数的计算 -

A3.1 分割样平均值X
- 1 10
X=─ ∑ X8 ………………………(A1)
10 i=1
  
式中:Xi──分割样抗压强度值,MPa。

A3.2 分割样标准偏差S

分割样标准偏差S按式(A2)计算:

10 -∑ (Xi-X)[2]
  
i=1
S=──────[1/2]………………………(A2)
10-1

A3.3 分割样变展览纱数Cv

分割样变展览纱数Cv(%)按式(A3)计算:

S
CV=── ×100 …………………………………(A3)
X

附录B 水泥取样器(参考件)

B1 自动连续取样器自动连续取样器主要适用于水泥成品及原料的自动连续取样,也适用于其他粉状物料的自动连续取样。

B1.1 结构 自动连续取样器结构。

B1.2 技术要求

B1.2.1
混料筒规格分为两种:A型内径500mm×225mm,B型内径300mm×150mm。

B1.2.2
混料筒最大装料量:A型为15kg,B型为5kg(物料密度不小于28g/cm[3])。

B1.2.3 电动机功率:120W。

B1.2.4 取样量应可调,调节范围为0.8kg/h。

B1.2.5 取样调节阀及倒料翻转门应灵活自如。

B1.2.6 倒料门四周及各部位密封性能良好,无明显漏灰现象。

B2 袋装水泥取样器 代装水泥取样采用如图B2所示的取样管。

B3 散装水泥取样器 散装水泥取样采用如图B3所示的取样管。
第4个回答  2011-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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