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关於试用期

请教几个试用期方面的问题:

1、逛帖子的时候,看到一个问题上面说没有签合同,未过试用期的员工可不可以直接离职,我有点疑问,约定试用期就是在合同上约定的,既然没签合同,依据什么断定试用期是多久?按照企业平时的标准?
还有,未签劳动合同的员工离职,是不是可以不用提前申请,直接走人?
    
2、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就是说重新入职的员工不能再约定试用期了,那么要是岗位换了呢?如果重新入职后还是同一岗位,我可以理解,试用期就是为了考察员工适不适合在本岗位工作,要是第一次入职已过试用期,就表示他能符合公司对该岗位的要求,可要是换了岗位,也不能再约定试用期吗?
    
3、要是有员工第一次入职时,未满试用期就走了,那么他第二次入职的试用期是接着第一次入职算,还是可以重新约定重新开始算?
    
4、同一个集团内各个分公司,员工第一次与其中一个分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也是与此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离职再入职到另一个分公司,或者直接内部异动到另一个分公司,还有没有试用期?

1. 签合同的时候公司会与本人商定好试用期限
未签合同的员工离职可以不申请直接走人,不过是没有工资的。 办理离职手续交接再走人,就能领走你工作时间相对应的薪水。
2 不能。 试用期是不管岗位级别,只论试用时间的。
3 重新开始算。
4 可以直接内部调到另一个分公司,人事手续转接下就可以,没有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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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1-24
合同法规定,试用期是不得超过三个月,换岗位是不能重新计算试用期的
第2个回答  2011-11-24
1,需要看你是在1个月内还是1个月外。
2,换岗不再约定试用期;
3,重新约定;
4,一般没有试用期,另有约定例外。
第3个回答  2011-11-24
是与此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离职再入职到另一个分公司,或者直接内部异动到另一个分公司,还有没有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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