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金及附加和教育费附加月底怎么计提?

如题所述

月末计提税金及附加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4.73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费 3.31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1.42

月末将“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结转到“本年利润”科目
借:本来利润4.73
贷:营业税金及附加 4.73

资产负债表中“未交税金”项目反映企业应交未交的各种税金(多交数以“-”号填列)。“未交税金”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科目的期末余额分析填列。
如果贵公司只有个人所得税、应交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费、教育费附加 ,且为月末贷方余额,本月“未交税金”就是“应交税金”明细账的贷方余额合计数填列。

以上税(费)种都是月末计提,次月15日前(但个人所得税为次月7日前)申报缴纳,上交时
借:应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7月份只是计提,没有上交,所以不用这样做。换一句话说,如果7月末上交了,“应交税金”各明细账的贷方均没有余额,已经结平了,那么,“未交税金”项目只能填0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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