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自然灾害造成的固定资产损失的账务处理

如题所述

1、货币资金损毁处理

在灾害来临时,灾区企业若不能将现金妥善存放于安全的地方,发生了现金毁损或被流失的要进行会计处理:

第一步,运用实地盘点法计量与确认现金毁损数额,并建立损失清单。公式如下:

现金当日的损毁金额=现金当日的账面库存余额+截止目前的现金收入-截止目前现金的支出-现金当日的实际库存金额

第二步,进行账务处理,分录如下:

①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库存现金损失

贷记:库存现金

②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库存现金损失

2、应收款项损失处理

应收款项是指灾区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或服务等经济行为而形成的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备用金、预付账款等会计科目,当因为自然灾害造成企业的应收账款难以收回时,应该进行以下会计处理:

第一步:区分情况进行处理:

①灾难发生以前已经计提坏账

借记:坏账准备

贷记:应收账款

②灾难发生以前未计提坏账,直接确认为坏账损失

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贷记:应收账款

除了应收账款以外的其他应收款也可以比照应收账款处理方法进行核销或调整。

3、存货损毁处理

当企业的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委托加工物资、产成品、库存商品等存货因自然灾害发生损毁时,企业应该应进行以下会计处理:

第一步,运用实地盘点法计量与确认存货毁损数额,并建立损失清单。对在自然灾害中发生的损失造册登记资产的购入时间、采购价格等信息。在盘点过程中,应注意拍摄受灾现场的照片、视频。

存货丢失、损毁的,按照账面计算损失额,能够修复的,以修复产生的费用为损失额,扣除保险公司赔偿金后的净额申报税前扣除

第二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二十一条:企业发生的存货毁损,应当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存货的账面价值是存货成本扣减累计跌价准备后的金额。存货盘亏造成的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①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存货损失

存货跌价准备(转出其计提的累计跌价准备)

贷记:有关存货科目成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委托加工物资、产成品、库存商品等)

②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存货损失

核销后,若存货有余额,则为其存在的账面价值。

4、固定资产损毁处理

固定资产毁损的账务处理原则与存货的毁损处理原则相同。

第一步:运用实地盘点法计量与确认固定资产毁损数额,并建立损失清单。对在自然灾害中发生的损失造册登记资产的购入时间、采购价格、累计折旧等信息。

在盘点过程中,应注意拍摄受灾现场的照片、视频。对于损失比较严重的,建议聘请评估机构对损失进行评估。资产丢失、损毁的,按照账面计算损失额,能够修复的,以修复产生的费用为损失额,扣除保险公司赔偿金后的净额申报税前扣除。

第二步,进行账务处理,分录如下:

①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失

累计折旧

资产减值准备

贷记:固定资产

②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失

核销后,若固定资产有余额,则为其存在的账面价值。固定资产还可以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的方式进行会计处理。

5、无形资产、生物资产毁损账务处理

无形资产、生物资产毁损的账务处理原则与前相同。

6、在建工程毁损账务处理

企业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成本,包括工程材料、尚未安装的设备以及为生产准备的工具器具等,都是通过“工程物资”科目核算的,所以在进行在建工程损毁处理时,也要对工程材料进行账务处理。

第一步:运用实地盘点法、观察法和鉴定法等方法计量与确认在建工程毁损数额。

第二步:进行账务处理,分录如下:

①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工程物资损失

工程物资减值准备

贷记:工程物资

②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工程物资损失

③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在建工程损失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贷记:在建工程

④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在建工程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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