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公司名义办手机号,可以出示下列有效证件:
(一)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营业执照;
(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四)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其他有效证件或者证明文件。
单位办理登记的,除出示以上证件之一外,还应当出示经办人的有效证件和单位的授权书。
从2015年9月1日起,电信企业在通过各类实体营销渠道销售手机卡时,将要求用户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并当场在第二代身份证读卡器上进行验证。这将为电话实名制增加技术和设备保障。
按照国家相关部门和公司的要求,从2015年8月开始,还没有办理电话卡实名登记的用户,办理资费调整、业务查询等都将受到限制,而且不排除“停机”处理可能。
如果你不确定自己的手机卡是否为实名制,或者已经确定手机卡是非实名的,在办理补充实名登记前,最好先拨打通信公司的客服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