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这个50号通知。。。。。。公司领导认为我们购买赠送的礼品不是企业促销展业等活动中发生的,只是单纯的送礼。。。。所以不存在代缴个税问题,拿写有“礼品”字样的发票报销没问题,我觉得似乎不太妥当。。。您认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