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实行重点污染物排放()控制制度

如题所述

国家实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具体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修正)》。国家对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

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意见后,会同国务院经济综合主管部门报国务院批准并下达实施。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下达的总量控制目标,控制或者削减本行政区域的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

确定总量控制目标和分解总量控制指标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大气污染防治的需要,对国家重点大气污染物之外的其他大气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国家逐步推行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污权交易。

哈尔滨市排污单位分类:

1、流域重点排污单位

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水利及相关部门确定流域重点排污单位名录。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

2、城镇污水集中处理

单位和工业企业应当对其排水自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至少三年。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每年在所在地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3、大气污染物重点排污单位

哈尔滨市环保局近日公布了2016年哈尔滨拟定150家大气污染物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名单确定后,环保部门将重点监控这些单位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一旦超标,将严肃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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