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妈当年没有登记结婚,九几年的时候,我很艰难才落得户口在外婆家,随母姓,我现在想更改回父姓可以吗?需要些什么手续吗?应该不用我爸妈去登记这些吧?如果他们现在去登记的话会不会罚款?
以泸县为例,其更改身份证姓名需符合以下条件,根据《泸州双警服务手册》规定,公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办理名字变更登记:
(1)由乳名改为学名的;
(2)在同一单位(学校)或者近亲属中有名字相同的;
(3)未成年人因父母离异、再婚或收养关系要求变更姓名的;
(4)名字中含有不易识别的冷僻字、异体字、繁体字的;
(5)名字的谐音或者含义容易引人误解、歧视或伤及本人感情的;
(6)公民出家或僧尼还俗的;
(7)姓名粗俗不雅,有违社会公德的;
(8)妇女称氏改为姓名的;
(9)其他特殊原因。
成年人申请变更姓名交验材料:
(1)本人书面申请(含变更原因)(存档);
(2)派出所调查核实材料(对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进行调查核实)(存档);
(3)有无变更记录(存档);
(4)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自愿承担由变更姓名而引发的一切法律及其它相关责任);
(5)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存档)。
处理公民申请变更姓名问题,应坚持既要尊重公民意愿,又要有所控制的原则,成年人变更姓名从严控制;公民申请姓名变更,原则上只能变更一次;
成年人申请更改姓名,没有充分、合理的理由,不予更改。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和公安部三局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第九条的规定,公民申请更改姓名按如下规定办理:
(1)凡因户口登记部门工作失误造成公民姓名差错的,由造成差错的派出所出具证明,经现户口登记地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予更正。
(2)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要求变更姓名的,由本人或监护人写出书面申请,在校学生由学校出具证明,经派出所所长批准后,给予变更。被收养或被认领的的人,年龄较大的需征得本人同意。
(3)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申请更改姓名,需填写《居民变更身份申请表》,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后,持户口本等到各县、市公安局户证处审批办理。未成年公民申请更改姓名的,由父母一方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审批办理,父母无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居委会签署意见后审批办理。
可以改名。不需要父母去登记。
一、公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办理名字变更登记:
(1)由乳名改为学名的;
(2)在同一单位(学校)或者近亲属中名字相同的;
(3)未成年人因父母离异、再婚或收养关系要求变更姓名的;
(4)名字中含有不易识别的冷僻字、异体字、繁体字的;
(5)名字的谐音或者含义容易引人误解、歧视或伤及本人感情的;
(6)公民出家或僧尼还俗的;
(7)姓名粗俗不雅,有违社会公德的;
(8)其他特殊原因。
二、进行姓名变更需要的材料是:
(1)本人书面申请;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3)能证明变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证明材料;
(4)单位职工需所在单位人事部们准予变更的证明;
(5)其他证明。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姓名涉及到公民参与社会事务的诸多重大事项,它的变更比较敏感,公安机关对于此事很慎重。如果申请人已经年满十六周岁,因为已经成年,可以参与很多社会事务,所以年满十六周岁改名不易。如果申请人目前正在涉及民事刑事诉讼,不能改名字。户籍信息目前都以统一录入全国人口信息网络,更改有难度。
十八周岁之前,想要改名字的市民需由监护人提出申请;十八周岁后的则由本人提出申请,但也不是想改就能改,需有“过硬”的理由。如,名字中有生僻字、电脑无法识别、重名等等。不能是“不喜欢”、“老人算命说不吉利”等原因。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山东网友身份证名字出错求更改 官方详解更正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成人姓名更改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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