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案刘鑫最终审判结果

如题所述

江歌案刘鑫最终审判结果:12月30日,青岛市中级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刘鑫需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
江歌案简介:
江歌(1992年-2016年11月3日),女,出生于中国山东青岛。生前是日本法政大学硕士研究生一年级学生。2016年11月3日凌晨,在日本东京中野区公寓,就读于日本东京法政大学的中国留学生江歌,被闺蜜刘鑫前男友陈世峰用匕首杀害。江歌是替同住的女室友刘鑫挡住她的前男友而被杀的。江歌的母亲介绍,江歌脖颈处,身上多处刀伤,刀刀致命,惨不忍睹。2017年12月20日下午3点,江歌被杀一案,在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当庭宣判,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判处被告人陈世峰有期徒刑20年。2021年4月15日9时,江歌母亲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开庭,被告刘鑫答辩称,江歌的遇害是陈世峰行为造成,被告依法不承担任何责任。12月31日,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鑫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将在青岛市城阳区开庭宣判。[9]据江歌妈妈江秋莲微博消息,原定于12月31日在青岛市城阳区开庭的江秋莲诉刘鑫生命权纠纷一案,因审判长(院长)突发疾病,开庭审判暂时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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