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有两种处理方式:
第一种是直接列支,也就是记事业支出,这种方式适用于单位据经验比较确定其他应收将来能够按照原借款用途来报销的情况。即便将来真的不按借款用途来报,那么少报或者全额拿钱来还的时候,把不报销的部分红冲支出就好了。这样的好处是预算执行与资金的真实流出保持一致,不好就是老调账。
第二种是在事业支出下设待支出和实际支出两个明细科目,借款的时候记“事业支出-待支出”,来报销的时候再转成事业支出-实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