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以10元成交价将房过户给孙子后反悔了。

如题所述

一位爷爷以10元成交价将房过户给孙子后反悔了。他当初过户给孙子。主要是因为爷爷购买的是一套学区房,孙子要进入小学读书。为了让孙子上学更顺利,所以爷爷与儿子和儿媳签订了合同,以10元的价格将房屋过户给了孙子小张。但是过户后,房屋仍然由爷爷奶奶居住,产权证仍然在爷爷手中。

爷爷老张与妻子陈某共同购买了一套学区房。但因2018年9月,孙子小张要进入小学读书,所以老张夫妇在2019年8月同儿子和儿媳签订了合同。将房屋以10元的价格过户给了小张。但是产权证仍然在老张手中。2021年老张妻子陈某因病住院。随后老张夫妇与儿子发生了矛盾。于是儿子将房屋的产权证挂失,并且重新进行了申领。后来老张妻子陈某去世。老张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将房屋产权恢复到自己的名下,并确认与儿子订立的合同无效。老张表示当初将房屋以10元价格过户给孙子,是因为孙子入学的需要,但是儿子认为老张属于自愿赠予的行为。最后法院判决房屋产权人归孙子所有。

法院方面认为老张与儿子,以10元的价格进行的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因为它没有按照正常的房屋买卖价格进行交易。并且在房屋进行过户时,孙子小张已经顺利入读对应的学校。张某并没有证据,可以证明双方签订合同的行为,是为了孙子入学暂时需要所做的过户,所以认定张某的行为是赠予行为。因此法院判决房屋产权归孙子小张所有。

父母为子女出资买房或者是赠与子女房产时,最好与子女进行明确的沟通,并将其约定以书面的形式呈现出来,避免将来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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