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公司签了三年的劳动合同,现在半年多了,公司要和我解除劳动合同

说我严重违反公司规定,可是具体什么他们也说不出来,我当时在解除劳动通知书上签字了,但是没正式签解除合同书,我觉得很冤枉,我不想签字,这是一个月以前的事情了,现在公司下最后通牒,让我必须尽快和他们签解除劳动合同,要不然就上报纸声明和我解除合同了。为什么签了还说让走就走,劳动合同就是形同虚设吗?该怎么办啊?

假如你确实违反了公司规定,那么公司可以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不过公司必须举证。假如你没有违反规定,或者公司无法举证,那么公司就要按照劳动法中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条款给予你补偿。其实按你的情况,你在这公司肯定是待不下去了,关键就是看公司与你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理合法。如果公司拿得出理由,你也别赖在那里,走了算了,如果不合理,那你也要拿了补偿再走。你可以和公司协商,协商不成的就找劳动仲裁。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2-14
建议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
注意保管好相关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签到记录(如果能搞到)。
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要赔偿你的。
具体赔偿多少,要依据你的实际情况而定。
希望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2-14
1、解约通知书,你签收了,代表公司已经履行了通知的义务,公司要与你解除劳动关系
2、解约的同时应办理离职手续并结清工资,否则,以结清工资日为解约日
3、公司需要拿出你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证据,否则就是违法解约了
4、建议你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
第3个回答  2012-02-15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
第4个回答  2012-02-14
你可以到法院告他或者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