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什么时候开始不受理案件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过年即春节,是属于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属于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法院不会受理案件。春节放假3天,即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实践中,过年假期由法定节假日和周末调休形成7天假期,一般休年初一到年初七,此间,法院不会受理案件。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第一条 为统一全国年节及纪念日的假期,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