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可以分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照要求,只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才有医保个人账户,职工个人缴纳的医保部分就是会直接进入到医保个人账户的。
医保个人账户支付也是属于自费的部分。通常情况下医保个人账户主要就是用于支付医保报销之后需要个人自费、自付的部分资金,同时也可以用户门诊治疗或者定点药店购药消费。当然在医保报销之后,用户也可以选择直接使用个人的资金来进行支付。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医保个人账户里面的钱也是职工自己缴纳的医保费用,是属于职工个人账户的钱,并不是医保统筹基金账户的钱,因此本质上医保个人账户支付相当于也是用的职工个人的钱来支付的。
需要注意的是,在进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的时候,只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才是有医保个人账户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则是没有医保个人账户的,只能通过医保统筹基金来报销,医保统筹基金报销之后的剩余费用就需要用个人的钱来支付了。
一、个人账户可支付以下费用:
1、定点零售药店购药费用,门诊、急诊医疗费用;
2、用于本人购买商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
3、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
4、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照比例承担个人应付费用。
5、个人账户不足支付部分时由本人支付。
二、统筹基金账户主要支付以下费用:
1、住院治疗的医疗费;
2、恶性肿瘤放射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的门诊医疗费;
3、急诊抢救后收入住院治疗的病人,其住院前留观七日内的医疗费用。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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