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午《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临时约法》是辛亥革命后正式颁行的宪法
B.《临时约法》设立临时大总统,采行总统制
C.《临时约法》是中国历史上唯一一部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性质的宪法性文件
D.《临时约法》确立了五权分离的原则

【答案】:C
[考点]《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特点和地位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近代中国宪法的问题,考生要注意典型的宪法性文件的历史地位及其突出特点。
《临时约法》是辛亥革命胜利后,以孙中山为首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在1912年3月11日制定的具有“宪法”性质的宪法文件,但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宪法。故A项错误。根据《临时约法>的内容,它并不实行总统制,而是仿效法国建立了责任内阁制,故B项错误。《临时约法》是中国历史上仅有的一部资产阶级性质的宪法性文件。它以根本法的形式确认了辛亥革命的成果,宣告了在中国延续两千多年的君主专制制度的终结,并且确立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标志着中国的历史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C项是正确的。根据《临时约法》的内容,它在政府组织形式上实行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三权分立”的原则而不是五权分立的原则,故D项错误。
[陷阱点拨]考生对本题的C项异议较多,原因在于考生将焦点放在了“唯一一部”上面,却没有注意到“宪法性文件”这一重要限制。为了帮助大家掌握好近代典型性宪法或宪法性文件的相关问题,现总结如下:(1)1908年清末的《钦定宪法大纲>是中国近代第一部宪法,很大程度上保留了封建专制的痕迹,不能称为资产阶级共和国性质宪法。(2)《临时约法》是中国历史上唯一一部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性质的宪法性文件。(3)“天坛宪草”即《中华民国宪法(草案)》,1913年完成,是北洋政府时期的第一部宪法草案,非宪法性文件。(4)“袁记约法”即北洋政府1914年公布的《中华民国约法>,受袁世凯一手操纵。与《临时约法:》有着根本性的差别,是军阎专制全面确立的标志,且是正式的宪法非宪法性文件。(5)“贿选宪法”即北洋政府1923年公布的《中华民国宪法》,是中国近代史上首部正式颁行的宪法。
[难度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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