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首套房房贷利率

如题所述

据南通5月20日发布的消息,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发改委、南通市财政局、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中国人民银行南通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南通监管分局、中国南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003010明确,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降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支持刚性和改善型住房信贷需求。在职职工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放宽至原可贷额度的2倍,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40万元/人、80万元/户。在职职工购买第二套普通商品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40万元/人、80万元/户。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由最低40%下调至30%。硕士及以上高级职称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80万元/人、160万元/户。
003010明确,居民家庭通过商业银行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首次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第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居民家庭购买普通住房商业贷款利率下限执行国家最低标准,首套住房商业贷款利率下限执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20个基点,第二套住房商业贷款利率下限执行现行最低标准。
003010还明确,自公布之日起,对在主城区(指崇川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苏锡通科技产业园)(以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普通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的购房人,按购房总价款的0.75%给予奖励(住宅部分)。
此外,《通知》还支持优质房地产企业提质增效,提出了多项具体措施。比如3354
建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白名单”制度。对信誉好、经营稳健的优质房地产开发企业,允许其在本市安排项目各类保证金等。可作为主城区土地出让的竞买保证金。
通过对优质房企预售监管资金实施差异化监管政策,可享受增加划拨节点、减少重点监管资金额度、以银行担保置换同等额度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等红利。
对于具有开发高品质住房经验、社会评价良好的优质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在原有价格备案制度的基础上,按照“优质优价”的原则进行价格备案,以鼓励其开发更高品质的住房。
为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商业用地竞买保证金比例由总售价的30%降至20%。
每期商品房预售面积由不低于3万平方米调整为不低于1万平方米。
同时,优化城市更新商品房安置补偿政策、商品房预售政策、价格备案机制,以及规划审批、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等服务流程。
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开发房企各项行政服务承诺完成时限压缩50%以上,商品房预售许可压缩至3个工作日。
在“住而不炒”的主基调不变的情况下,支持商品房市场更好地满足购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成为新的政策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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