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抄送的公文格式范文

如题所述

行文机关在制发公文时,应依据其隶属关系、职权范围及公文的性质和内容,准确选择主送机关与抄送机关。(一)主送机关的选择主送机关应根据公文的具体内容和发文、收文机关的隶属关系及职权范围来确定。在向上行文时,一般应坚持一个主送机关的原则,避免多头主送。多头主送可能导致受文机关之间出现推诿或矛盾,反而不利于问题的及时解决。在选择上行文的主送机关时,应遵守以下规范:1. 请示类公文,一般应只列一个主送机关。若需要其他机关知晓或执行,应采用抄送形式。2. 对于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上级机关行文,应根据公文内容,即具体公务活动的职权归属,明确主送机关和抄送机关。3. 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的事项外,不得以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请示”、“意见”和“报告”。(二)抄送机关的选择抄送机关是指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知晓公文的其他机关。恰当的抄送范围有助于公文处理,否则可能导致沟通不畅或资源浪费。以下是一些应当或不宜抄送的情况:1. 应当抄送的情况(1)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知晓公文的其他机关应列为抄送机关。(2)向下级机关或者本系统的重要行文,应同时抄送直接上级机关。(3)上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行文,必要时应抄送其另一个上级机关。(4)下级机关因特殊情况必须越级请示时,应抄送被越过的上级机关。(5)上级机关越级向下级机关行文时,可以抄送受文机关的直接上级机关。2. 不宜抄送的情况(1)请示不得抄送其下级机关。(2)接受抄送公文的机关不必再向其他机关转抄、转送。(3)与公文办理无关的单位一律不予抄送。需要批复的上报文件,必须有明确的主送机关,且只能由主送机关批复后下发批复文件。例如,工程决算的请示。年度总结等不需要批复的上报文件,可以有主送机关,同时抄送给有关系的上级机关部门。对内下发文,可以抄送到上级有关部门,以便他们了解工作进展。例如,A机关有一份行政性法规文件,主送机关为负责行政工作的a1,抄送机关为平行机关B和负责法务的a2,以便将来工作配合。如果必须使用抄报,通常是向上级机关报告某些事项,以示尊敬,但现在逐渐被抄送取代。参考资料:《国家公务员制度》、《公务文书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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