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243-2016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6-03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2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2]5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规范。
本规范共分12章和5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风管与配件、风管部件、风管系统安装、风机与空气处理设备安装、空调用冷(热)源与辅助设备安装、空调水系统管道与设备安装、防腐与绝热、系统调试、竣工验收等。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补充和完善了通风与空调工程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的验收条款。
2.根据系统可独立运行与进行功能验证的原则,对本分部工程的子分部进行了重新划分。
3.引入并推荐应用现行国家标准《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1部分:小总体声称质量水平的评定程序》GB/T 2828.11的工程质量验收批的抽样检验评定方法。
4.取消了有关工程综合性能的测定与调整的章节内容。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有上海市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上海市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塘沽路390号,邮政编码:200080)。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上海市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同济大学 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陕西建工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四川省工业设备安装公司 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 广州市机电安装有限公司 北京市设备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北京城建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张耀良 刘传聚 寿炜炜 胡春林 黄海 秦学礼 陈晓文 何伟斌 李红霞 宋波 叶善强 龙军 王志伟 夏普
主要审查人:徐伟 连淳 马伟骏 陈卫伟 史新华 孙怀常 黄启明 吴余 高同寨

1.0.1 为统一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和验收,确保工程安全与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
1.0.3 本规范应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配合使用。
1.0.4 通风与空调工程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等,对工程施工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规定。
1.0.5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0.1 通风工程 ventilation works
送风、排风、防排烟、除尘和气力输送系统工程的总称。
2.0.2 空调工程 air conditioning works
舒适性空调、恒温恒湿空调和洁净室空气净化及空气调节系统工程的总称。
2.0.3 风管 duct
采用金属、非金属薄板或其他材料制作而成,用于空气流通的管道。
2.0.4 非金属风管 nonmetallic duct
采用硬聚氯乙烯、玻璃钢等非金属材料制成的风管。
2.0.5 复合材料风管 foil-insulant composite duct
采用不燃材料面层,复合难燃级及以上绝热材料制成的风管。
2.0.6 防火风管 refractory duct
采用不燃和耐火绝热材料组合制成,能满足一定耐火极限时间的风管。
2.0.7 风管配件 duct fittings
风管系统中的弯管、三通、四通、异形管、导流叶片和法兰等构件。
2.0.8 风管部件 duct accessory
风管系统中的各类风口、阀门、风罩、风帽、消声器、空气过滤器、检查门和测定孔等功能件。
2.0.9 风道 air channel
采用混凝土、砖等建筑材料砌筑而成,用于空气流通的通道。
2.0.10 住宅厨房卫生间排风道 ventilating ducts for kitchen and bathroom
用于排除住宅内厨房灶具产生的烟气、卫生间产生的污浊气体的通道。
2.0.11 风管系统工作压力 design working pressure
系统总风管处最大的设计工作压力。
2.0.12 漏风量 air leakage rate
风管系统中,在某一静压下通过风管本体结构及其接口,单位时间内泄出或渗入的空气体积量。
2.0.13 系统风管允许漏风量 duct system permissible leakage rate
按风管系统类别所规定的平均单位表面积、单位时间内最大允许漏风量。
2.0.14 漏风率 duct system leakage ratio
风管系统、空调设备、除尘器等,在工作压力下空气渗入或泄漏量与其额定风量的百分比。
2.0.15 防晃支架 jiggle protection support
防止风管或管道晃动位移的支、吊架或管架。
2.0.16 强度试验 strength test
在规定的压力和保压时间内,对管路、容器、阀门等进行耐压能力的测定与检验。
2.0.17 严密性试验 leakage test
在规定的压力和保压时间内,对管路、容器、阀门等进行抗渗漏性能的测定与检验。
2.0.18 吸收式制冷设备 absorption refrigeration device
以热力驱动,氨-水或水-溴化锂为制冷工质的制冷设备。
2.0.19 空气洁净度等级 air cleanliness class
以单位体积空气中,某粒径粒子的数量来划分的洁净程度标准。
2.0.20 风机过滤机组 fan filter unit
由风机箱和高效过滤器等组成的用于洁净空间的单元式送风机组。
2.0.21 空态 as-built
洁净室的设施已经建成,所有动力接通并运行,但无生产设备、材料及作业人员。
2.0.22 静态 at-rest
洁净室的设施已经建成,生产设备已经安装,并按业主及供应商同意的方式运行,但无生产人员。
2.0.23 动态 operation
洁净室的设施以规定的方式运行,有规定的人员数量在场,生产设备按业主及供应商为双方商定的状态下运行工作。
2.0.24 声称质量水平 declared quality level
检验批总体中不合格品数的上限值。

3.0.1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按批准的设计文件、合同约定的内容执行。
3.0.2 工程修改应有设计单位的设计变更通知书或技术核定。当施工企业承担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图深化设计时,应的到工程设计单位的确认。
3.0.3 通风与空调工程所使用的主要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和设备的材质、规格及性能应符合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不得采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材料与设备。主要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和设备的进场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进场质量验收应经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相关负责人确认,并应形成相应的书面记录。
(2)进口材料与设备应提供有效的商检合格证明、中文质量证明等文件。
3.0.4 通风与空调工程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与新设备,均应有通过专项技术鉴定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
3.0.5 通风与空调工程的施工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并应与土建及其他专业工种相互配合;与通风与空调系统有关的土建工程施工完毕后,应由建设(或总承包)、监理、设计及施工单位共同会检。会检的组织宜由建设、监理或总承包单位负责。
3.0.6 通风与空调工程中的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经监理或建设单位验收及确认,必要时应留下影像资料。
3.0.7 通风与空调分部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按表3.0.7所列的子分部工程及所包含的分项工程分别进行。分部工程合格验收的前提条件为工程所属子分部工程的验收应全部合格。当通风与空调工程作为单位工程或子单位工程独立验收时,其分部工程应上升为单位工程或子单位工程,子分部工程应上升为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划分仍应按表3.0.7的规定执行。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
表3.0.7 通风与空调分部工程的子分部工程与分项工程划分

注:(1)风管系统的末端设备包括:风机盘管机组、诱导器、变(定)风量末端、排烟风阀(口)与地板送风单元、中效过滤器、高效过滤器、风机过滤器机组,其它设备包括:消声器、静电除尘器、加热器、加湿器、紫外线灭菌设备和排风热回收器等。
(2)水系统末端设备包括:辐射板盘管、风机盘管机组和空调箱内盘管和板式热交换器等。
(3)设备自控系统包括:各类温度、压力与流量等传感器、执行机构、自控与智能系统设备及软件等。
3.0.8 通风与空调工程子分部工程施工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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