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提出分手要不要还他金戒指

他是居住在深圳的香港人,认识有半年了,有一次他带我去澳门玩时送给我一枚金戒指,因为他比我大10多岁,我家人强烈反对,不让我再跟他交往,我把这些告诉他了,他很伤心还说跟我一起很开心戒指都送给我了,请问我要不要还给他呢?我很矛盾戒指我很喜欢不还好像弄得我像贪便宜,但我跟他在一起虽然没有发生关系,但也跟他亲吻过,身体也被他看了,觉得又还给他我又吃亏了,他还算有点钱那种,上次他想送我一件4000块的皮草但我知道我们不会在一起就没要,如果是你你会还吗?请给点意见吧

要还,如果是和他谈恋爱,身体接处是难免的,在感情方面没有谁欠谁的。如果他不要,你也可以做个记念留着,那意思就完全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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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2-13
情人之间的帐不是那么算的,他看过你亲过你,你就可以要什么,或不要就吃亏了。你让他看你亲你,那是你喜欢他,他给你买戒指也是同样的原因。你们都做了自己想做的事,没有谁吃亏谁上当一说。至于他送你的东西,你要是觉得喜欢就留下吧,这毕竟是你感情的一段历程,是你澳门之行的纪念。
第2个回答  2012-02-13
你说的很对,你心里是不是真的很喜欢他?而他是不是真的想和你有个未来,如果真的分了,如果是我,我会还他,因为就算你拿着那东西也没一点用,还有就是如果以后让你下个男朋友看到的话,那有该怎样解释、
第3个回答  2012-02-15
如果戒指只是普通礼物,则不用还 。如果是定情物,则要还。如果不能在一起,还是利索点好。这样自己心里踏实。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2-02-13
什么叫吃亏不吃亏啊,你谈恋爱还得考虑本钱和盈利啊!想不通,如果一开始你就在想自己怎么样才能捞回本,那这样的恋情迟早会结束,我建议你还是还给他吧!免得你以后会想起他!还给他以后你们各奔东西,从此谁也不认识谁!或者你也可以不还,留个纪念,这是你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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