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人名下没有任何财产法律怎么处理

如题所述

欠钱不还开庭审理后,债务人名下没有财产的,债权人需要收集债务人的财产线索,或者向法院申请收集,收集到有财产的,强制执行,如果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法院会中止执行。
1、申请道执版行的法律文书权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3、申请执行人在法律文书生效两年内提出申请;
4、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5、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6、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没有偿还能力的话就没必要起诉了,因为起诉也无济于事,就算是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也得当事人名下有可以被执行的财产才行,债务人自己欠钱的,不能去执行其他家庭成员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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