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有哪些形式

如题所述

1、产权出售形式

商业地产项目开发完成后,开发商将其全部推向市场进行销售,出让产权,销售完成后基本不再进行干预,仅由物业管理部门进行入场的统一维护管理。这种模式是商业地产最原始的模式,随着现代社会和经济的发展,产权出售模式逐渐退出主流舞台。

2、产权持有形式

开发商保留产权,经营形式主要为出租。商业地产的招商管理、市场培育、商业氛围营造等后续一系列运营动作,均由开发商负责。由于这种模式对开发商的资金实力要求相当高,通常只有大型商业地产开发企业才会采用,比如万达、华润等。

3、租售并举形式

这种形式下,开发商往往会持有主体商业,吸纳主力店入驻并参与经营,再销售一小部分商铺,是目前市场上较为常见的模式。另外,部分开发商还会与物业、第三方商管公司共同建立商业公司,专门经营其开发的商业物业,同时享有租赁收入、合伙经营收益、物业增值三部分利益。

扩展资料:

产权出售形式的优势:从开发商角度来说,可以快速回笼资金,短期套现减轻资金压力,并且无需承担后期经营风险;从投资者角度来说,可以拥有完全的经营自主权。

产权出售形式的劣势:从开发商角度来说,地产整体出售难以找到买家,销售周期比较长,而且不享有地产增长效益;从投资者角度来说,项目后期可能因为缺乏统一的管理、规划及运营,导致经营不善,商铺价值大大缩水。

租售并举形式的优势:开发商掌握大部分的产权,出售的只是小部分,业态可控,大租户、小业主的结构,即“主力店+辅营区”的模式,能使项目维持较高的收益,该模式可以有效平衡资金压力和经营风险的矛盾。

租售并举形式的劣势:对主力店招商能力要求极高;初期投入资金压力大,回报周期相对较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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