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增值税预警1月自查补提增值税,但上期进项有留底且留底进项>补提增值税,税管员说是用进项抵税,我们没有缴纳税款,但在填报1月份的附表一时如果将补提的增值税列入第6栏纳税检查调整,主表中第16栏按使用税率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税额=附表1第六栏+附表二第19栏之和,主表中第17栏的数值是加上第16栏的,期末留底数额就比实际留底税额多了该补提的增值税,同时主表第38行期末未交查补税额中的自动显示该补提的增值税。 我想问一下我们该如何填附表一 可不可以将该补提的增值税视同未开票收入填入附表一中的第4栏还是必须填第6栏纳税检查调整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