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入职的新员工,做了23天还没到试用期,走了厂里要扣我,%50的工资

我是入职的新员工,做了23天还没到试用期,走了厂里要扣我,%50的工资,我该怎么办

用人单位克扣50%工资是违法行为。
1、劳动者试用期内离职应依法提前三天申请,如果未提前申请离职的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
2、用人单位可以依法按比例扣款,但不得超过月工资的20%。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6-05-20
1. 向劳动局投诉。请求加付赔偿金。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2个回答  2016-05-20
申请劳动仲裁。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