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女友同属一个乡镇工作,只是分在不同的社区。2011年元旦聚会上相识,后于元月9号正式确定恋爱关系。后因女方家庭干涉,非要找媒人说媒才能继续往来,后于2011年7月6日,在媒人的见证下正式订婚,给予女方彩礼钱现金一万元和金戒指一枚(不含给女方买的服装费和男方酒席费用)。后于中秋节和新年先后给女方家送礼和给女孩过节费,花费在6000元左右。年初一女方还在我家吃饭,我爸妈还给了她压岁钱,年初三早上突然提出不愿意了。我要求女方退还彩礼,女方拒绝找老红人,还让我去找媒人,在我们这边的规矩就是男方找媒人要求退婚,女方就不会退彩礼钱。女方既然主动提出分手,就该自己去找媒人。现在怀疑女方家庭想耍赖,不退还彩礼。我该用什么方法才能要回彩礼钱,是通过法律手段还是静静等待?哪个才是最好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