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牢了还要还钱吗

如题所述

坐牢了依然要还钱,坐牢不能免除还钱的民事责任。
民事责任优先原则:
1、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
2、二人以上依法承担按份责任,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3、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借钱不还要坐牢的情况如下:
1、拒不执行要坐牢:刑法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罪,将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个判刑前提是借钱不还,首先要到法院去起诉,由人民法院判决后,如果当事人拒还钱,可以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但在执行期间,需要提供被执行人有财产而不还钱的证据。欠钱人有钱最好及时还给债主,别把债主惹急了,去坐牢那就麻烦了;
2、“借钱不还”型诈骗:“借钱不还”型诈骗,即借贷式诈骗,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通过借贷的形式,骗取公私财物的诈骗方式。此类犯罪在日常生活中时有发生,由于犯罪人通常都是披着民间借贷的面纱实施,而且多发于亲戚、朋友、熟人之间,因此与民事案件中的债权债务纠纷有一定的相似之处,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必须进行严格审查,防止将债务纠纷作为犯罪处理,避免打击无辜。
综上所述,坐牢了也要还钱,坐牢只能说明承担了刑事责任,不能免除还钱的民事责任。欠债人因为欠款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与原本应该承担的还债的民事责任并不冲突。追究刑事责任的是因为拒不执行还款的判决、恶意透支信用卡或者其他的原因,而还债归还债,并不受刑事处罚的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
【赔偿经济损失与民事优先原则】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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