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被老婆起诉离婚该怎么应对?

如题所述

夫妻双方感情不和闹离婚,如果被老婆起诉离婚当事人应该充分考虑是否同意离婚,如果同意离婚但是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存在争议的,可以积极应诉并且提供法定证据争取更有利于自己的判决裁定,如果不同意离婚可以向法院提交夫妻双方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证明,法院认定后会驳回离婚申请不予批准。 被老婆起诉离婚后,当事人应当按照实际情况应对。当事人被老婆提起离婚诉讼后,应当按照以下情况来确定如何应对:

1、当事人对女方的离婚请求无异议,但是对其他事项有异议的,在应诉时,可以向人民法院说明自己的要求,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
2、当事人不同意离婚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证明和女方的感情还未完全破裂,让人民法院不同意女方的离婚请求。
夫妻感情不和时,女方有权起诉离婚。但是,夫妻感情没有破裂到不可挽回的程度的话,法院一般是不会判决离婚的。
所以说,如果男方也是想要离婚,认为夫妻并无再一起生活的可能。那么这种情况下,只能建议男方积极应诉。但是,如果男方不同意离婚的话,那么就要积极的寻找夫妻间感情并没有完全破裂的证据。或者是夫妻还有可能生活在一起的证据。亦或者是及时和妻子沟通,唤起妻子对美好过往的回忆。也可以对其晓之以情,动之已理,劝妻子放弃诉讼离婚。这样也可以避免给孩子的心灵带来不可磨灭的伤害。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综上所述,夫妻双方感情不和闹离婚,如果都同意离婚可以通过协议离婚形式解决处理,如果存在离婚争议,男方被老婆起诉离婚,若男方本身不想离婚,并在法庭上表示婚姻关系可以继续维持,并会对原来的错误进行改正。那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成功的。但女方对结果不满意的,可以提出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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