谥号的含义及分类

如题所述

谥号是对死去的帝妃、诸侯、大臣以及其它地位很高的人,按其生平事迹进行评定后,给予或褒或贬或同情的称号,始于西周。所谓谥号,就是用一两个字对一个人的一生做一个概括的评价,算是盖棺定论。象文、武、明、睿、康、景、庄、宣、懿都是好字眼,惠帝都是些平庸的,如汉惠帝、晋惠帝都是没什么能力的,质帝、冲帝、少帝往往是幼年即位而且早死的,厉、灵、炀都含有否定的意思,哀、思也不是好词,但还有点同情的意味,如果末帝、献帝、顺帝,那就是胜利者对失败者的嘲笑了。也有例外,汉光武帝刘秀,光武是称颂武功的,但他却是帝王莽的造反者。另外孙权是个草头王,也用了大帝的谥号。

谥号可以大概分为三类:表扬的,例如,经纬天地曰文,布义行刚曰景,威强睿德曰武,柔质慈民曰惠,圣闻周达曰昭;批评的,例如,乱而不损曰灵,好内远礼曰炀,厉行无礼曰厉;同情的,例如,恭仁短折曰哀,在国遭忧曰愍,慈仁短折曰怀。上古谥号多用一个字的,也有两个字的,也用一个字的。后世帝王谥号多用一字,如汉武帝刘彻,而诸侯王始用两字,例如长沙王刘发谥为定王,萧何谥为文终。

此外,大臣的谥号是朝廷赐予的,在其死后,由朝廷根据他们的生平行为给予一种称号以褒贬善恶,称为谥或谥号,帝王的谥号一般由礼官议定经继位的帝王认可后予以宣布,臣下的谥号则由朝廷赐予。比如诸葛亮谥“忠武”,岳飞谥“武穆”。

值得注意的是,谥法成例在秦代曾经一度中断,秦始皇认为谥号有“子议父、臣议君”的嫌疑,因此把它取消了。直到汉代才恢复,并且沿袭了两千多年,直到辛亥革命后才废除。在谥法中,考行迹以定谥号。按先秦时的说法,君主的谥号由礼官确定,由即位皇帝宣布,大臣的谥号是朝廷赐予的。谥号带有评判性,相当于盖棺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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