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警察开除党籍的情况下不应该取消警衔。只有被开除公职的情况下,才应当取消警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第二十二条人民警察被开除公职的,其警衔相应取消。人民警察犯罪,被依法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其警衔相应取消。离休、退休的人民警察犯罪的,适用前款的规定。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第十九条人民警察离休、退休的,其警衔予以保留,但不得佩带标志。人民警察调离警察工作岗位或者辞职、退职的,其警衔不予保留。
第二十条人民警察因不胜任现任职务被调任下级职务,其警衔高于新任职务等级编制警衔的最高警衔的,应当调整至新任职务等级编制警衔的最高警衔。调整警衔的批准权限与原警衔的批准权限相同。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