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在户籍地和外地分别交了一段时间,现在能直接回户籍地缴吗?

社保在户籍地和外地分别交了一段时间,现在能直接回户籍地缴吗?我是武汉户口,之前在武汉自己交了一年多的社保,后来到浙江工作,工作单位又交了6年多的社保。然后我现在失业,没有上班了,在浙江安了家,但是户口不想转过来。
问题来了:我现在如果还是回武汉交社保的话,需不需要把浙江交的社保转回武汉?还是可以不转直接在武汉交?

可以转
办理社保转移手续具体程序如下:

1、参保人须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参保地的社会保障分局打印《基本养老参保缴费凭证》一份;

2、参保人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或者在新就业地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携《基本养老参保缴费凭证》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3、当跨省转移的参保人没有重新就业参保以及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并到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原参保地保留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保险帐户。

4、由参保人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待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接收函后,直接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另外你也可以参考:
http://www.sz-osta.cn/article.php?id=108
另外你也可以打开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查看里面都会有发布的.希望能帮到你.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7-08-24
可以转移社保。
社会保险转移流程: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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