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开除我,要不要问公司要补偿?

如题所述

用人单位如果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开除员工就需要进行经济赔偿。

由于公司的过失开除员工的可以申请经济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扩展资料: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 规定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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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6-19
公司开除你,能不能要补偿要看情节来定,如果是你犯了大错,而且损失严重,你即使要也不会有补偿没让你不长就不错了。
我是公司无缘无故开除你那么,主场是必须要的因为他是单方面毁约,他会有赔偿金。
第2个回答  2021-06-19
被单位开除,那就说明你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或造成公司损失,这种情况下是无法取得公司补偿的。即使你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或人民法院,都不会支持你的诉求。
你得要找到证据,证明公司开除你是错误的,在此前提下,才有可能获得公司的补偿,以及到人社部门领取失业金。
希望采纳。
第3个回答  2021-06-19
按照规定办,如果应该补偿,当然是要的。如果没有规定补偿,要也是要不到的,依法依规办吧。
第4个回答  2021-06-19
如果是因为你的原因,公司按有关规定开除你,会按你的劳动支付报酬,但不会有其他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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