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抚养权归属女方,但考虑到孩子的上学问题,孩子的户口是否能跟随男方?

在房产上考虑女方要求,2/3归属女方,但由于校方有规定:父母双方离婚的适龄儿童,应根据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中关于小孩子及房产的判决来确定其就读学校。若房产判给一方,小孩判给另一方而寄居在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处的,经学校调查确认后,可给予照顾进入相应的小学。男方想让孩子就读好点的学校,有意在名校附近购买一处小户型,就是不知道,校方的这个规定中,小孩子及房产的判决来确定其就读学校。是否会因为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女方或者抚养人也有房产为由,拒绝孩子入校。以复为盼,谢谢


天津李律师(专业离婚律师):
可以对孩子的户籍关系作出变更,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律师应该深知当事人需要的不是法条的堆砌,而是解决问题的方案。
李律师认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是律师回馈社会的一种方式,律师办理离婚案件应当以案结事了、不留隐患为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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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2-09
如果将小孩户口上在男方应该就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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