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1-02-17
你来信说,最近,你的一个战友荣立了二等功,他问:立二等功的士兵退役后有何待遇?
这个待遇包括:
一、农村入伍的士兵享受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兵役法》第56条第1项规定:“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按照本条第(二)项规定安排工作。”这里的“本条第(二)项”的内容是:“家居城镇的义务兵退出现役后,由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也可以由上一级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在本地区内统筹安排……”
二、士官作转业安置。《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第4条第2项规定:退出现役的士官服现役期间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作转业安置。
三、退役士兵作重点安置。多数地区规定,安置对象分为重点与一般,前者指转业士官、立二等功以上士兵、残疾士兵和在艰苦边远地区服役的士兵等;后者为其他士兵。安置原则是从优和保障重点安置对象的安置,兼顾一般对象的安置。
四、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增发一次性经济补助。有些地区规定,在规定金额的基础上,对残疾士兵、女兵和立二等功以上士兵增发一次性经济补助。
五、大学生入伍的士兵退役后复学有特别优待。2002年9月,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从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中征集新兵工作的通知》第4、5条规定:荣立两次三等功或荣立二等功、一等功、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复学后免交全部学费。在部队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原是本科生的可申请转到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原是专科生的可以免试转入本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本科学习,属独立设置的专科学校的专科生,由学校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所学本科专业毕业后,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研究生。
第2个回答 2021-02-17
立二等功的士兵退役后有何待遇同是立功人员为什么待遇不一样?在军队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的退役军人,退休时养老金并没有增加和特殊待遇的。只有在军队服役期间荣获,军以上单位授予战斗英雄称号的转业、复员军人,在退休时仍保持其荣誉的,其退休费可以酌情高于本办法所定标准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五。依据是《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1978年5月2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原则批准)转业时工资定下来以后,退休时就发这一工资,在军队时立二等功就不再另发补贴了。
第3个回答 2021-02-20
士兵荣立二等功后在地方的待遇包括:
一、增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就是说,在按统一标准发给其家庭优待金的基础上,因其荣立二等功,再按一定比例或定额增发优待金。
二、退役后作转业安置。《兵役法》第56条规定:
1、一家居农村的义务兵退出现役后,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妥善安排他们的生产和生活。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按照本条第(二)项规定安排工作。
2、《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第4条第2项规定:退出现役的士官在服现役期间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作转业安置。
扩展资料:
评选要求
(一)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联系实际回答和解决 [1] 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成绩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有重大贡献和影响的,可以记一等功;
(二)战斗中英勇顽强,坚决执行命令,模范遵守战场纪律,完成作战任务成绩突出,或者主动掩护、抢救战友,事迹突出,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的,可以记一等功;
(三)战斗中勇于克服困难,积极主动、迅速有效地提供后勤、技术或者其他作战保障,对完成作战任务有较大贡献的,可以记三等功;功绩显著,有重要贡献的,可以记二等功;功绩卓著,有重大贡献的,可以记一等功;
第4个回答 2021-02-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六十条第五款的相关内容,由安置地负责安排工作,安排工作期间要发放生活补助费,如果是愿意自主就业的,还能够享受其他的优惠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六十条 义务兵退出现役,按照国家规定发给退役金,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接收,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可以发给经济补助。
义务兵退出现役,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其免费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退出现役义务兵就业享受国家扶持优惠政策。
义务兵退出现役,可以免试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报考普通高等学校以及接受成人教育的,享受加分以及其他优惠政策;在国家规定的年限内考入普通高等学校或者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的,享受国家发给的助学金。
义务兵退出现役,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者聘用。
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以及属于烈士子女和因战致残被评定为五级至八级残疾等级的义务兵退出现役,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待安排工作期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生活补助费;本人自愿选择自主就业的,依照本条第一款至第四款规定办理。
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调整退役金的标准。退出现役士兵安置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