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金的确认时间?1.上个月收了对方十万元办公楼的租金,请问收入是确认到当月还是先挂预收账款然后分月

租金的确认时间?1.上个月收了对方十万元办公楼的租金,请问收入是确认到当月还是先挂预收账款然后分月计收入?

根据权责发生制,你可以先挂账,到实际租期当月进行确认收入,但是如果你开具了发票那就要当月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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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2-07
总的来说,可区两种情况处理:(一).中小企业管理要求不高、查账不严、短期不上市不融资时,可将收款中属于上年未记账及本年的部分确认为收入,将涉及未来年份的部分挂入预收账款届时确认收入(若本年全额开具税务发票,就不挂预收账款),以便大致体现会计上的权责发生制(收入与成本费用损失匹配),同时兼顾税法要求,尽量让财税处理“二合一”,避免复杂的纳税调整。 (二)、管理要求较高、查账较严、准备上市或融资的企业,因需更好地体现会计上的权责发生制,对于重要经济业务,可以实行财、税分离,适当纳税调整(调整税务报表而不调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文件第一条关于租金收入确认问题规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交易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中,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另外:共同原则是尽可能兼顾法律凭证(租房合同)、会计凭证(证-账-表)、纳税凭证(发票-税报)的“三证一致原则”。
第2个回答  2014-02-07
您好!我来回答您的问题:
你得告诉您单位是事业单位还是企业性质单位,如果是事业单位,采用收付实现制,那直接做当月收入,不存在预收问题;如果是后者必须采用权责发生制,由于新会计准则取消待摊费用科目,因此只能做:借:银行存款 10 贷 预收账款 10 后面慢慢抵消应收账款。
从您的表述看,你单位应该是企业性质单位,因此,必须先做预收账款,再分期分摊收入。
希望我的回答,您能满意,祝新年快乐!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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