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一般纳税人,作废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三联版的。都是开给一家公司的,能作废那么多吗,我看有的说只能作废3%,有是又说没有限制,到底金额、份数有没有什么限制,税务局会不会来查或是罚款什么的?求各位帮忙解答一下。
今天29号了,是不是明天30号之前作废都行?那我们的进项发票还没认证,与认证发票相冲突吗?认证发票是不是明天去也行?
会计就得重学,什么意思啊
说明会计基础不扎实,可能让继续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