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的同事是09年8月入职的,公司一直未购买社保未签劳动合同,公司知道我们想去劳动部门申诉,发出辞退通知,我们也已经办理了交接手续,公司是09年8月成立的,10年7月因为搬迁办公室,公司将原有公司注销掉,现在的公司10年11月重新注册的,前后两次注册不是同一个人,今天我们去工商局调资料,说是10年注册的公司昨天已经注销了,像这种情况还能索赔吗?
我们有公司发出的辞退通知和交接书,上面有已注销掉这个公司的盖章和法人签字。但是法人不是投资人也不是股东。
如果可以,应该去哪个部门?
现在劳动局说工商局已经注销掉,实体不存在,他们不受理。现在可以通过法院直接起诉吗?通过法院起诉是属于什么案件,诉讼费是多少,从开庭到结案需要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