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的个人档案可以自己保管吗?

朋友毕业两年了,离开学校时档案直接交给了学生本人。参加工作以后单位没要求她交档案,档案就一直是她自己保管的。请问这样可以吗?如果以后单位要求交档案了,会受影响吗?该如何解决呢?
如果更换了新的单位,新单位接收档案是不是直接交过去就好了啊?之前自己保管档案会影响到在新单位的各项福利待遇和职称之类的吗?

第1个回答  2011-12-10
我也跟你一样,毕业后我一直保管自己档案,我准备把档案交到劳动力市场办理托管
第2个回答  2011-12-09
不可以,可以把档案交给单位。
第3个回答  2023-03-30

第4个回答  2020-02-28
毕业生的个人档案是不可以自己保管的,这样就变成了死档。
什么是死档:
1. 因为工作流动、违约跳槽、下海经商、单位改制、破产等原因,一直没有管理自己的档案,有些毕业生没有找到接收单位索性把档案放在自家的抽屉里,多年的经历、评价全部是空白,像这些“无人问津”的档案称之为“死档案”。
2.因个人等原因而需要调走各种档案,
个人档案一般可以存放在三个地方:
1、就业单位,可以问一下你工作的单位是否可以接受你的档案,如果可以就把自己的档案和户口转到接收单位即可。
2、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管理,人才交流中心接收毕业生个人档案需要持有学校和教育部门发放的报到证到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报到并存放个人档案。
3、存放在学校替毕业生保管,但是学校保管的档案是有时间限制的,一般是毕业后的两年以内,也就是说学校为你保管两年的档案,如果还是没有找到接收你的个人档案的地点就要被打回原籍了。追答

毕业生的档案不能自己保管。毕业生毕业时已落实就业单位的,到单位报到即可,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档案发回生源地后,毕业生完成网上报到,一般11月份之后,就可以在网上查询到自己的档案信息。
但是,有些学校会在毕业时将档案交给学生自己保管,这是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毕业生不要接收,如果发给了毕业生个人,也应将档案返回学校,由学校通过机要交通的方式寄至人社部门,人社部门不接收任何个人自带的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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