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税网上报税流程大致可分为以下四步:
二、以重庆为例:先登陆系统。
(一)报表填写界面,零申报和非零报都可以进此界面,零申报的如果是零申报的,点开、保存即可;
(二)非零申报的,按照报表提示,把金额填到相应的报表里面,并保存。
(三) 保存成功了就可在下面栏目里查阅
(四)另外,作为一般纳税人的,在网上报税前需进行发票认证,基本程序如下:
1、月底前将进项发票扫描认证
2、报税前销项发票抄税-读入销项到报税系统
3、将认证结果文件导入报税系统。
4、依次点击生成各申报表-保存-审核
5、网上报税(增值税为每月15日前,所得税为15日前):
扩展资料
一、普通发票的开具
1、 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对外收取款项时,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2、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
3、 使用计算机开具发票,须经国税机关批准,并使用国税机关统一监制的机外发票,并要求开具后的存根联按顺序号装订成册。
4、 发票限于领购的单位和个人在本市、县范围内使用,跨出市县范围的,应当使用经营地的发票。
5、 开具发票单位和个人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应相应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手续。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缴销发票领购簿和发票。
6、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向收款方取得发票,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7、 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8、 发票应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应当作废。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
1、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
2、 在境外销售应税劳务。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福利。将货物无偿赠送他人。提供非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可以不开具专用发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