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属于土地的二级开发,房地产商是不能直接征用农民耕地和房屋搞开发的,所用土地为经营性土地,必须通过招拍挂取得。这一点土地管理法是有明确规定的。如果说开发商在没有通过招拍挂手续取得土地的情况下直接征用耕地搞房地产,就是违法的。但是一般来说没有政府的支持是办不到的,他们是自己直接开发还是属于跟政府联合开发这一点你要搞清楚。
征用农民耕地使之达到房屋搞开发条件,这属于一级开发范围,这必须是政府将该地块规划为开发用地后,由一级开发单位,一般也是政府授权的投融资中心或开发公司进行一级开发,达到熟地条件后由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组织招拍挂,房地产商通过竞拍取得土地开发权。 政府授权的一级开发单位因资金不足,联合房地产商共同参与一级开发的情况也很常见。所以你应该先到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了解相关手续情况,看开发商是否手续完善,只要手续不全,那一告一个准
追问在征用农民土地和房屋时,征用方应该出示什么批文呢。我们这可是什么文件或批文都没给农民看,我们都不知道上级政府是否批准了对我们土地的征收。
还有这句:“所以你应该先到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了解相关手续情况,看开发商是否手续完善,只要手续不全,那一告一个准”
首先地方政府是不会给我们看什么手续的,另外我们也不知道应该看什么手续,什么样算手续齐全,什么样算手续不齐全呢?我们要是想告,又要往哪个部门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