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法制度对我们当今社会有何积极意义和消极影响

宗法制度对我们当今社会有何积极意义和消极影响

宗法制度对中国社会的积极影响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形成了中华民族重视人伦、重视亲情、重视家庭生活的传统,有利于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这是许多外国民族所没有的。其次,形成了中华民族重视祖先、重视传统、重视统一的民族精神。今天,海内外华人都自称为炎黄子孙,并以此为荣。大陆每次举行黄帝、炎帝、大禹等祭祖活动,海内外炎黄子孙来者如潮。中华五千年文明是世界上四大古代文明中唯一没有中断的文明,与这一制度密不可分。今天,我们炎黄子孙无论是何种信仰、来自何地何界别,但“反台独”、“反藏独”、“反疆独”,维护统一的思想高度一致,也与这一制度的影响息息相关。 宗法制度对中国社会的消极影响集中表现在: 第一,从政治上讲,导致了专制社会和专制思想的形成,人们的民主观念和民主精神普遍缺乏。在宗法家族社会里,统治阶级和思想家们提倡“三纲”“五常”,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仁、义、礼、智、信”,甚至提出“君要臣死,不得不死;父要子亡,不得不亡”这些极端专制的思想和理论,极大地禁锢和束缚了人们的思想,将个性丰富、富有创造力的人,一个个变成了奴隶和机器,使中国的封建社会维持了数千年,世所未有。几千年来,人们已经习惯了国家有个皇帝、有个主宰,习惯了被压抑、被支配、甚至被奴役的生活,好象不如此就失去了精神支柱和寄托。于是,在中国的历史上,一个个奴隶、封建王朝被推翻,一个个皇帝被打倒,一个个奴隶、封建王朝重又登上历史舞台,一个个皇帝重新主宰庞大的中国,几千年来人们竟没有想过如何推翻这种专制的制度。辛亥革命推翻了封建皇帝和封建王朝,但是接着又上演了袁世凯、张勋复辟的丑剧。包括毛泽东晚年的个人主义崇拜,毛泽东去世后中央提出的“两个凡是”,均与此可谓一脉相承,见怪不怪。到今天,虽然专制制度不复存在了,但是几千年遗留下来的专制主义思想在中华民族中可谓根深蒂固,很难消除,并时不时以某种形式表现出来,极大地制约着当今中国的民主政治进程,制约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 第二,从经济上讲,导致了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的长期存在,扼杀了资本主义经济在中国的发展,阻碍了中国的现代化建设。宗法家族社会强调血统,尊崇共同祖先,排斥异姓异族,使得我国形成了聚族而居、聚姓而居的习惯,直到今天的广大农村,这种情形仍未根本改变。这种聚族而居、聚姓而居的传统,使得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长期存在,亘古不变,影响至今。早在先秦诸子时期,“农本工商末”这种重农抑商思想即成了经济思想主流,并影响到整个封建时期。农业社会是小农经济存在的基础,而在一个聚族则居的社会里,只能是农业社会。到宋代,叶适第一个站出来公开否定重本抑末思想,提出“抑末重本,非正论也”。同代人陈亮提出农商“相辅相资”,到明末清初黄宗羲更提出“工商皆本”,此时资本主义经济已早于欧洲在中国萌芽。但是,由于宗法家族社会这种聚族而居的局面无法打破,小农经济安如磐石,资本主义这种新型经济形式最终未能得到发展,从此使中国经济逐渐落后,尤其是在鸦片战争后,资本主义列强侵入中国,使中国由1820年的GDP占全球1/3下降至1900年的不到10%。一个东方帝国从此衰落。(5) 第三,从文化角度讲,导致了中华民族重传统轻变革、重伦理轻科学,缺乏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精神,思想上表现为守旧、保守。文化与政治从来就难以分离,在中国尤其是如此。李慎之先生曾经指出,中国的文化传统是专制主义,对上是专制主义,强调专制,对下是奴隶主义,奴役人民。所以,中国文化是一种政治文化。在宗法社会,传统重于变革,礼教高于一切。在元、明、清三朝的科举考试中,明确规定必须以朱熹的《四书章句集注》作为标准答案,读书人只能用八股文重复这些迂腐的说教,称之为“代圣贤立言”,实际上就是不允许人们有自己的独立思想。伦理重于科学,比如,即使明知君主、长辈的观点是错误的,臣子和晚辈也必须默认,不但不能与之辩论,而且要付诸实施,将错就错。在这样一种缺乏民主、极端专制的环境下,谈何科学,谈何创新,谈何变革,谈何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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