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1-12-12
1.物业公司是独立公司法人,股东是谁不影响物业公司纳税,不存在差异;
2.物业公司股东为自然人时,自然人股东分红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法人股东不用。
第2个回答 2011-12-12
1、当然是自己成立自己的物管公司了,自己的物管公司最核心的价值在于能够给地产公司提供大量的现金流,记住,是大量的现金流,这些资金,比向银行贷款的价值要高百倍,在财务上,此笔现金流可以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合理的避税,财务上你文章,你们的财务人员最清楚;
2、合资成立物管公司完全没有必要,你知道成立一个物管公司需要多少资金吗,很少的资金就可以成立一家物管公司了,并且成立一家自己的物管公司对于房地产公司来说,资金就是毛毛雨,那又何必要合资呢?
第3个回答 2011-12-12
如果要规避法律法规的话,最好是与房地产企业脱离关系,以保证招标投标的合法性,因为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了招标投标的规范,各地方政府又规定了开发建设单位旗下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参与本企业项目的物业管理投标,所以你最好找其他股东出资成立相对独立的物业服务企业。
从合理避税方面来看,当然是开发企业自行管理的好,可以为开发企业多支付一些成本,多避一些税,但这样风险相对比较大,不如成立一家不关联物业服务企业,把自营成本变成外包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