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来深圳的外来务工人员,平时靠打临时工。在安装下水道井盖时(老板承诺的工资是150元/天,有同行工友可以证明),井盖把脚大拇指砸伤,粉碎性骨折。医院手术治疗(未切除)后要求固定四周,休养三个月。现在有这几点问题,1:工程是层层转包的,没有施工资质的个人承包,没有工伤保险;2:工程中没有进行相关安全劳动防护措施,比如安装搬运井盖时没有穿防护鞋;3:医院治疗时老板为了工伤保险,治疗登记时用的是公司有买保险的工人名字。现在我原想治疗好后私下协商解决,但是老板工伤赔偿太少太少,请求朋友们帮忙我给怎么解决这个问题,我应该索赔多少钱合理?叩谢!
宋聪聪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张保刚律师
擅长:公司法务
刘勇律师
擅长:损害赔偿
王莉律师
擅长:劳动工伤
陈娜律师
擅长:税务合规
朱哲雨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
李昌锁律师
擅长:经济纠纷
李金杏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
查
看
更
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