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上海户籍,因大学和第一家单位都在浙江省嘉兴市,故个人档案在嘉兴市南湖区人才交流中心。现在我新入职上海通用电气,想要把档案调回上海这边,嘉兴那边需要我提供调档函。公司人事告之公司的人事服务包给了上海对外服务有限公司。请问上海外服是否具有保管个人档案的权利?它出具的调档函是否具有效力?请知道政策的朋友告之,感激不尽。
感谢回答。我咨询了外服专门管档案的老师,她说外服是具有档案保管权的,并且可以给我出具调档函。关键是我所在公司把人事业务包给了外服,而外服又没有挂靠在区县的人才交流中心,所以区县的人才交流中心不肯给我出具调档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