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1-12-21
一些商家推出各类有奖销售活动。日前,本市工商部门对此类活动进行了重点监管,发现部分有奖销售,特别是一些抽奖式有奖销售活动,其奖金金额的设置违反了国家工商总局《关于禁止有奖销售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属排挤竞争对手扰乱公平竞争秩序的违法行为。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抽奖式有奖销售行为规定为最高奖金不得超过5000元。同时还规定“以非现金的物品或者其他经济利益作为奖励的,按照同期市场同类商品或者服务的正常价格折算其金额”。根据这一规定,举办抽奖式有奖销售活动,其最高奖励无论是奖金还是物品、服务的金额折算均不得超过5000元。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