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的讲课费等应该怎样扣除个人所得税?

包括单位内部职工及外部人员~谢谢~
单位发给职工的讲课费是否也并入工资薪金扣除个人所得税,还是也像发给单位外部人员一样做劳务扣除!

教师讲课费属于劳务费,无论是单位内部职工及外部人员都需要按照劳务费的标准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劳务报酬所得在20000万以下,按照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要实行加成征收办法。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足20000元的,乘20%税率;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20000元,不超过50000元的,扣除2000,再乘30%税率;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50000元,扣除7000,再乘40%税率。

扩展资料

一、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在有些国家,个人所得税是主体税种,在财政收入中占较大比重,对经济亦有较大影响。

二、适用税率

个人所得税根据不同的征税项目,分别规定了三种不同的税率:

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该税率按个人月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高一级为45%,最低一级为3%,共7级。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适用5级超额累进税率。适用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税款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低一级为5%,最高一级为35%,共5级。

3、比例税率。对个人的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适用20%的比例税率。

其中,对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性收入畸高的,除按20%征税外,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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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11-28

1、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其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例如:李某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5万元,需扣除20%的费用。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50000×(1-20%)=40000元

=40000×30%(30%的税率为20000对应的20%的税率加征五成为30%)-2000=10000(元)

2、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第十条讲课费执行以下标准(税后):

1、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1000元;

2、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2000元;

3、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半天一般不超过3000元。

4、其他人员讲课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扩展资料

特别项目

劳务报酬所得的特别项目

1.个人担任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

按照董事与公司的关系来划分,可分为内部董事和外部董事。

①内部董事,担任公司董事的同时在公司任职、受雇,其因任职受雇而取得的报酬是“工资、薪金”所得。

②外部董事,指不在本公司任职、受雇的董事,其取得的董事费所得,属于劳务报酬所得。

2.在校学生因参与勤工俭学活动(包括参与学校组织的勤工俭学活动)而取得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税所得项目所得,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3.自2004年1月20日起,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的非雇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

应根据所发生费用的全额作为营销人员当期的劳务收入所得,按“劳务报酬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

4.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5.演员参加非任职单位组织的演出取得的报酬,应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按次计算纳税;演员参加任职单位组织的演出取得的报酬,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按月计算纳税。

演员取得的报酬中,要规定上交给单位和文化行政部门的管理费及收入分成,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后,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劳务报酬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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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11-23

教师讲课费属于劳务费,单位内部职工及外部人员都需要缴税,缴税税率为分档的,每次低于800免税,具体如下:

1、每次劳务报酬收入不足4000元的,抵扣800元费用,再乘20%税率;

2、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元的,抵扣收入额的20%,再乘20%税率;

3、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要实行加成征收办法。

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扩展资料:

劳务费与应付职工薪酬的区别

1、从适用法律角度来看,工资性支出是指按《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支付的工资报酬;而劳务报酬一般是根据《合同法》的有关承揽合同、技术合同、居间合同等规定签订合同而取得的报酬。

2、从管理方式上看,支付工资的员工都记载在企业的职工名册中,并且企业日常都进行考勤或签到,而支付劳务报酬的人员一般则不这样管理。公司雇用的保姆不属于《劳动法》所规定的关系,比如一般公司禁止员工兼职,而保姆则一般同时为几家公司或客户服务,对某一客户按时收费。

3、从财务核算角度来看,工资报酬的支付一般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劳务报酬一般通过“生产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核算。

4、从税务管理角度看,工资报酬的支付应用工资表按实列支,并按规定代扣代缴工资薪金类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支付劳务报酬则需要取得相应的劳务发票,并按规定代扣代缴劳务报酬类个人所得税。两种支出的计税方式完全不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务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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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8-12-11

问题解析:

1、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其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

例如:李某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5万元,需扣除20%的费用。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50000×(1-20%)=40000元

=40000×30%(30%的税率为20000对应的20%的税率加征五成为30%)-2000=10000(元)

2、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第十条讲课费执行以下标准(税后):

1、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1000元;

2、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2000元;

3、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半天一般不超过3000元。

4、其他人员讲课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扩展资料: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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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5-11-26
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财行〔2013〕523号文件,首度规范国家机关培训费用(包括讲课费)。该文件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执行每半天最高不超过2000元的税后标准,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件的规定,讲课费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项目中的“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税率为20%,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1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需要说明的是,财行〔2013〕523号文件所规定的税后讲课费,是由主办单位承担讲课人的应纳个人所得税。就本例而言,该专家取得的是税后劳务报酬所得。《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义务人的劳务报酬所得代付税款计算公式的通知》(国税发〔1996〕161号)规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第十四条的规定,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义务人负担个人所得税税款的,应将纳税义务人取得的不含税收入额换算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不含税收入额为3360元(即含税收入额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速算扣除数)×(1-20%)]÷[1-税率×(1-20%)]。因此,主办单位应代扣并代付该专家个人所得税761.90元,即 [(4000-0)×(1-20%)]÷[1-20%×(1-20%)]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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