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宣传处(科)长职责

如题所述

职责如下:

1、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全局公安宣传工作,制定全局宣传工作规划;承担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职责,审批全局性新闻宣传稿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

2、对外发布新闻通稿及协调指导全局对外宣传、舆论引导等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的社会宣传、新闻发布、文化建设和公安影视宣传工作。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协调、发展与新闻媒体良好的联谊关系。

3、通报阶段性公安中心工作,争取社会各界对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的了解、理解、支持和关心。策划、组织好先进典型的宣传,用正面宣传占领新闻主渠道,树立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

4、积极组织开展各类警营文化活动,丰富民警文化生活,推进文化育警、文化强警工作。积极向局党委提供合理化建议,充分发挥宣传部门的参谋作用。

5、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新闻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和管理局机关新闻发布、新闻媒体采访、突发事件应急宣传和舆情监测分析工作;负责相关刊物管理工作。

扩展资料:

公安局机关各部门职责


1、办公室 负责局党委党政综合性会议和局领导政务活动的协调安排;负责各类公安信息的收集分析、反馈和公安统计工作;起草综合性文件,负责向市党委、政府和州公安局报告,全市治安情况,重大敌情动态和公安重大动态信息。


2、政工科,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公安队伍的思想、组织和纪律作风建设;负责全市公安民警教育训练,警衔管理、工资、人事和奖惩工作,研究拟定符合我市实际的公安内部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标准,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行政装备科,负责本局的行政经费财务管理;负责全市公安业务和专项拨款计划、申报和分配,负责本局公安装备的供应、管理和办公设施、办公用品的日常管理和供应;负责局机关机动车辆的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综合治理和爱国卫生工作。

4、纪检委 依照党章和行政监督的规定,行使党内监督监察的职权;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进行党风党纪教育;调查处理民警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受理对民警的控告、申诉。

5、法制科 开展本局公安法制工作和公安法制调研,编制本局公安法制建设规划,审理本局管辖的公安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受局长委托参与诉讼活动;对本局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指导,负责本局的普法工作,开展公安法制宣传,开展错案追究工作;办理国家赔偿案件。

6、户政科 负责人口管理,居民户口的迁移、迁入和居民身份证的管理,负责定制和编排全市的门牌号码;负责流动人口统计分析和人口资料的整理编辑工作。

7、出入境和外国人管理科 负责对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和中国人出入境管理以及外国人居留、旅行等行政管理工作;处理外国人违章违法活动,负责管理公安外事工作和对外警务合作事宜;负责发展与外国警方联系与交往;配合有关侦察部门对涉外案件开展工作。

8、指挥中心,协助领导组织协调对各类重大突发事件进行处置;负责组织管理全局通讯工作;负责全局计算机系统、网络的规划和建设;负责全市计算机系统安全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计算机违法案件;负责“110”报警台和监督电话的值机,随时接受人民群众的电话报警、求助和批评投诉。

9、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研究掌握全市敌情、社情和社会政治动向,为上级党委政府提供社会稳定方面的信息及对策;负责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民族分裂活动、反动组织、反动团体、反动会道门、非法宗教活动)的侦破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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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3-25

市公安局宣传处(科)长职责如下:

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全局公安宣传工作,制定全局宣传工作规划;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的社会宣传、新闻发布、文化建设和公安影视宣传工作。

承担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职责,审批全局性新闻宣传稿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通报)会,对外发布新闻通稿及协调指导全局对外宣传、舆论引导等工作。

扩展资料:

以沈阳市公安局为例,沈阳市公安局是主管本市公安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在市委、市政府和辽宁省公安厅的领导下,承担如下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本市公安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制订全市公安工作的方案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收集、掌握社会治安的情况信息,及时向省公安厅和市政府报告重要情况,分析、预测社会治安形势,制定对策并监督实施。

(三)负责全市公安刑事案件和经济案件的侦破工作,组织处置治安事故和突发事件,协调跨区、县(市)各类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四)负责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及违反出入境管理的行为,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特种行业、娱乐服务场所、大型群众性活动及有关出境入境事务等工作。

(五)负责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负责机动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工作;负责侦办、查处各类涉及公安交通管理类的行政、刑事案件等工作。

(六)负责监督、管理、指导消防工作,协助地方政府落实消防法。

(七)负责监督、指导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八)负责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查处计算机犯罪案件。

(九)负责管理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监管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的管理工作;负责在押犯罪嫌疑人的监管医疗工作。

(十)按照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的部署,组织实施到地方视察工作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的警卫工作。

(十一)按照规定的权限,负责对武警部队执行公安任务实施领导和指挥。

(十二)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的思想、组织和队伍建设;承担公安系统的纪检、监察、审计和警务督察工作。

(十三)完成上级公安机关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沈阳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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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6
市公安局宣传科是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宣传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具体职责如下:
(1)正确引导舆论方向,负责公安机关所有对外宣传,为全市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围绕全市公安中心工作和队伍建设策划、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正面宣传活动。
(3)制订完善各项宣传工作的制度和纪律,保证宣传工作规范有序、有章可循。
(4)加强宣传队伍网络化建设,提高宣传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培养一支业精技强、务实高效宣传队伍。
(5)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协调、发展与新闻媒体良好的联谊关系。
(6)在适当时机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阶段性公安中心工作,争取社会各界对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的了解、理解、支持和关心。
(7)策划、组织好先进典型的宣传,用正面宣传占领新闻主渠道,树立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
(8)积极组织开展各类警营文化活动,丰富民警文化生活,推进文化育警、文化强警工作。
(9)积极向局党委提供合理化建议,充分发挥宣传部门的参谋作用。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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