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赠汪伦》这首诗开头就犯了大忌讳?

如题所述

唐代是我国诗歌发展的黄金时代,诗人群星璀璨,作品浩如烟海。如果说在大唐诗人中,哪一位最为有名,你肯定脱口而出李白。那么,在大唐诗人中,又是哪一位最与众不同呢?当然还是李白。他的存在,似乎就是为了打破诗歌的各种规律而来。写律诗常常不合律,写歌行体则完全按照自己的想法来,空无依傍,笔法多端。仿佛时刻在说:“我们不一样”。

比如,李白的七言绝句《赠汪伦》,在一开头就犯了一个大忌讳。自古以来,文人写诗,都非常忌讳在诗中直呼姓名,以为无味。但李白却还是将自己的名字写入到了诗中,不过在李白的笔下,直呼姓名,反而使得这首诗显得真率,亲切而洒脱,很有情味。所以它依然流传了1000多年,成为千古名作。不得不赞叹一句,不愧为“诗仙”。下面我们便来一起欣赏李白的这首《赠汪伦》:

李白乘舟将欲行,忽闻岸上踏歌声。

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

首先,诗的前两句“李白乘舟将欲行,忽闻岸上踏歌声”,意思是说:我李白正要乘船开始出发的时候,忽然听到岸上传来了踏歌的声音。很明显,这两句诗描写的是送别的场面,而其中一位主人公便是李白,至于另一位则是他在当地泾县的一个好友汪伦。唐玄宗天宝十四载(755年),李白自秋浦往游泾县(今属安徽)桃花潭时,与汪伦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踏歌”,是唐代一种广为流行的民间歌舞形式,即一边唱歌,一边用脚踏地打拍子,可以边走边唱。从这里的“忽闻”二字,可以看出汪伦的到来是不期而至的。也就是说人还没有到,踏歌的声音便先到了,于是李白便知道是汪伦赶来送别了。这里欢快的送别画面,无疑不同于其他送别诗中充满离愁的场景。它反映了李白和汪伦都是不拘俗礼、快乐自由的人,也可以说是都与众不同。

然后,我们再看诗的后两句“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意思是说:这里的桃花潭水,深度可达千尺,但它都不及你汪伦送别我的情意呀!这两句诗,受到了历代诗评家的好评。沈德潜在《唐诗别裁》中便说:“若说汪伦之情比于潭水千尺,便是凡语。妙境只在一转换间”。确实这里的“不及”二字,让它耐人寻味,不禁产生一个想法,到底要多深的水,才能比得上汪伦的情意呢?

这种比物手法的运用,无形中便把真挚纯洁的深情具体化了,增加了诗的亲切感。通俗易懂、清新活泼而富于民歌色彩的语言,再加上深情厚意,无疑是这首诗流传了1000多年的原因。宋代杨齐贤在《李太白文集》注中介绍说:到宋时,汪伦的子孙还珍重地保存着这首赠诗,可见这首诗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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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9-18

李白的七言绝句《赠汪伦》,”“李白乘舟将欲行,忽闻岸上踏歌声。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读来通俗易通,语意深刻,即使在今天,也很好理解。可见诗仙,的确是名不虚传,李白平生不喜欢被束缚,喜欢自由。

他的兴趣爱好,就是旅游和喝酒,好诗都是喝酒后才产生的,是个非常有仙气的诗人。

李白离开长安,准备出去旅游那会儿,收到汪伦给他写的一封信,信的内容是说,先生喜欢旅游吗?我这里有十里桃花,先生喜欢喝酒吗?我这里有万家酒店。

李白平生喜欢喝酒,欣赏美景,正合他的口味儿,于是高兴地前往,可是,到地方一看,没有看见一朵桃花,酒店也只有一家。于是就问,不是说十里桃花,万家酒店,在哪里?汪伦笑着对他说,此地名为十里坡,桃花是指这里的潭水,而那家酒店老板姓万,所以叫万家酒店,李白听了,这个年轻人真浪漫,这朋友交定了,于是他们成了好朋友,无话不谈,住了几天准备离开了。



李白先走,汪伦送到桃花潭,打着节拍,欢乐的唱歌,李白灵感顿来,于是写出了那首千古名诗。他的诗自由无拘无束,虽然犯了大忌讳,却反映了李白对好友真实的感情,自由洒脱,令人感动,传颂千古。

多年以后,汪伦听到李白逝世的消息,悲伤过度,终日忧郁寡欢,卧床不起,拖了一年多,也过世了。在临死前吩咐后人,他的坟墓要朝向李白坟墓的方向,李白送他的诗,保存好传承后人。

第2个回答  2019-09-21

笑话,李白这首诗犯了谁的忌讳?他既没有犯皇帝的忌讳,也没有得罪天下百姓。

大丈夫行不更名坐不改姓,我写我的友谊,写我的朋友,只要汪伦不告诉我侵名,其他的就纯当是吃瓜群众看着吧。

李白乘舟将欲行,忽闻岸上踏歌声。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这一首七绝其实是古代民歌踏歌的变奏,要的就是轻快爽朗,要的就是简朴动人,要的就是记录那一刻的感动与山水之美。

你正要发舟远行。你的朋友忽然来了,还一路上载歌载舞,你不感动,你不想记录这样一个对于自己生命中很重要的历史时刻?在中国古代言为心生。心里想什么我就写什么。在古代,诗也作为一种诗人的日记。我李白乘舟将欲行,写这篇是碍着谁了?

李白既不打算拿这一首诗去博取功名,那他就无意在这上头精雕细作,就让豪迈的气势与友情贯穿。错了吗,没有错。

我有时候很讨厌现在的一些半吊子诗人拿着平仄子在那里,摇头晃脑。诗如果忌讳太多,也就没有了抒发感情的载体。想起我们的诗的来历,是从上古时代的民歌诗经来的,劳动人民的歌曲需要避讳什么?

所以这一个题目,我真的觉得很气愤。李白是一个非常有着自主意识的诗人。在他的诗中,我们可以分明地看到人之所以为人的那一种自我感。大丈夫行不更名坐不改姓,何况是这样一首类似民歌的送别。有必要避讳吗?

真是的!

第3个回答  2020-06-28

之所以有人说李白《赠汪伦》的开头就犯了大忌讳,主要是因为它开头一句“李白乘舟将欲行”就将李白的名字用在其中了,这在古诗当中是非常不常见的。比如除了诗仙李白,同样广为人知的还有诗圣杜甫,诗王白居易,诗狂贺知章,诗佛王维,诗鬼李贺,诗神苏轼等等巨匠,但在他们的作品中也很少有类似的情况出现。但是我觉得说“犯忌讳”是可以的,但说“犯大忌讳”则谈不上。接下来详细说说。

《赠汪伦》:李白乘舟将欲行,忽闻岸上踏歌声。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

众所周知,古人作诗无论是五言七言,还是对联或宋词,都是非常讲究“字斟句酌”的,那么在《赠汪伦》中,仅仅“李白”和“汪伦”就占了4个字,这在惜字如金的古代,是非常“奢侈”的,也是不被一些诗人所欣赏的,毕竟有“偷工减料”之嫌。因为中国诗的传统主张含蓄蕴藉。宋代诗论家严羽提出作诗四忌:“语忌直,意忌浅。脉忌露,味忌短。”清人施补华也说诗“忌直贵曲”。 但我们读“李白乘舟将欲行”时,所得到的感受是非常明确的,“语直”、“意浅”、“脉露”、“味短”,“有直无曲”,似乎严羽和施补华所说的“作诗大忌”都被李白占全了。

而且不仅仅第一句很“平”,接下来的第二句“忽闻岸上踏歌声”,第三句“桃花潭水深千尺”同样都是平铺直叙,同样很平,虽然年代久远,但似乎都不需要翻译,读者就能理解其中的意思,也没感觉到诗仙李白的字斟句酌方面的功底啊,直到读完第四句“不及汪伦送我情”,哇哦,原来,这四句诗在李白那里是一个整体,他在“平平平仄”,他在用“欲扬先抑”的方式把对汪伦的感谢赞叹之情放在结尾处,使其在和“深达三千尺的桃花潭水”的对比中余音绕梁。

那么说到这里,我有想起“唯大英雄能本色,是真名士自风流”这句话,作为“忌讳”我举得李白不会不知道这一点,但他就要“把名字写进诗里”,他就要“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他就是“敢为天下先”,他就是犯忌讳还要让你夸他的诗有独到之处。

从“忽闻岸上踏歌声”这一句我们知道,汪伦来送别对李白来说是惊喜,他原本没想到,所以《赠汪伦》是李白的直抒胸臆,“你真我更真”。所以《赠汪伦》最可贵的地方,已经不限于“遣词造句”,而制胜于情真意切。于是,李白的诗仙之名,李白的洒脱,也让我们从他敢于“这样作诗”之中感受到几分。

所以,正如开头我说,说“犯忌讳”可以的,但说“犯大忌讳”谈不上。

第4个回答  2019-09-20

因为文人都写过诗歌,他们非常忌讳直接在诗歌中称呼名字,认为他们是无味的。然而,李白仍然在诗中写下自己的名字,但在李白的笔下,直接称这个名字使这首诗看起来真实,友好,自由,而且非常亲热。因此,它已经流传了1000多年,已成为时代的杰作。不得不赞叹一句:不愧为诗仙。

首先,这首诗的前两句话的意思是:当李白正即将乘船开始时,他突然听到了这首歌的声音在岸上。很明显,这两句诗描写的是送别的场面,而其中一位主人公便是李白,至于另一位则是他在当地泾县的一个好友汪伦。唐玄宗天宝十四载(755年),李白自秋浦往游泾县(今属安徽)桃花潭时,与汪伦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踏歌”是唐代民间歌舞的一种流行形式。这是一个用脚踢的歌,可以边走边唱歌。从这里的“忽闻”这个词,可以看出汪伦的到来是出乎意料的。也就是说人还没有到,踏歌的声音便先到了,于是李白便知道是汪伦赶来送别了。这里欢快的送别画面,无疑不同于其他送别诗中充满离愁的场景。它反映了李白和汪伦都是不拘俗礼、快乐自由的人,也可以说是都与众不同。

然后,再看诗的后两句“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这意味着:这里的桃花池水可以达到1000英尺的深度,但不如对汪伦的爱好。这两首诗受到各年龄段诗歌评论家的好评。沈德潜在《唐诗别裁》中便说:“若说汪伦之情比于潭水千尺,便是凡语。妙境只在一转换间”。确实这里的“不及”二字,让它耐人寻味,不禁产生一个想法,到底要多深的水,才能比得上汪伦的情意呢?

这种物质方法的运用,无形地体现了纯粹和纯洁的真实感受,增加了诗歌的亲密感。这首诗易于理解,清新活泼,民歌丰富,深受感情,无疑是这首诗流传1000多年的原因。宋代杨齐贤在《李太白文集》注中介绍说:到宋时,汪伦的子孙还珍重地保存着这首赠诗,可见这首诗的价值。看李白的诗,虽然它打破了传统的中国诗歌主张并且暗中借用它,并在一开始就直接称之为名字,但它实际上似乎是真实的,更加深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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