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调整
调整基本工资标准的办法
从 2018 年 7 月 1 日起,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 调整后的岗位工资标准,专业技术人员由现行的每月 1390 元至 4850 元分别提高到每月 1510 元至 6010 元,管理人员由现行的每 月 1390 元至 4770 元分别提高到每月 1510 元至 5910 元,工人由现 行的每月 1360 元至 2010 元分别提高到每月 1480 元至 2250 元;薪 级工资标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由现行的每月 215 元至 6355 元分别提高到每月 260 元至 7204 元,工人由现行的每月 185 元至 2047 元分别提高到每月 225 元至 2232 元(调整后的工资标准见附 表 1 至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