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清朝乃至民国都有妇女裹脚的风俗,裹脚要从三、五岁开始,非常痛苦,一双脚硬生生变成三寸金莲,走路都不稳也走不远。
的确还是大脚走路带劲儿,我认同。
当时在那个年代,不裹脚就嫁不出去,还不让女孩子上学,妇女倍受欺凌和压迫。
直到新中国成立,这种裹脚的习俗才被彻底扭转,妇女翻身得解放了,女孩子可以去上学,去工作,有很多女性还走上了领导岗位,真正实现了男女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