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传来好消息,三大政策要落实
第一: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管控政策
已经建成高标准农田、有良好水利灌溉设施的耕地应当优先划入耕地保护范围内,原则上不得调出,必须严格控制好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调整工作,严禁在城乡建设中以单个项目占用为目的擅自调整永久基本农田。
第二:落实农村生态保护政策
严禁任何地方借用土地综合整治的名义调整生态保护红线、严禁地方、个人和单位破坏生态环境砍树、挖山、填湖,严禁违法占用林地、湿地、草地,不得采伐古树名木,不得以整治名义擅自毁林开垦等等。
第三:落实村庄建设保护政策
各地区在开展土地综合整治的过程中,不得开展“合村并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