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要求自查严重吗

如题所述

国家税务总局为国务院主管税收工作的直属机构。 拟定税收法律法规草案,组织实施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办理进出口商品的税收及出口退税业务等业务。自查就是先自己检查一下有什么不符合税务规定的单据入账导致少交或不交税款,出来自查结果以后税务局也会看情况判断是否需要上门查账,一般不会很严重。
所谓纳税自查,是指纳税人按税务机关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照税法,自我检查指定年度各税种申报和缴纳情况的过程。自查结束后,自查企业要向税务机关提交《自查报告表》,说明纳税自查组织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经税务稽查部门审核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自查报告表》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或补扣、补缴相应税款,并承担相应的滞纳金。自查,让纳税人可以将问题解决在稽查之前,避免了可能发生的税务风险。
自查作为税务稽查的一个前置内容,是税务机关建设和谐税企关系、既强调管理又重视服务的一个良好举措,一方面可以以较小的人力成本,指导、帮助自查企业发现存在的涉税问题,取得一定的自查成果,另一方面,则可以对自查情况及自查企业的其他涉税情况进一步进行分析以便精确选择稽查对象。
税务自查的步骤
一、积极沟通,做到知彼
(一)了解自查的布置层级、部门来源
这个问题很关键,不了解情况,很容易被忽悠。
税务检查的案源包括几种:自选(根据类型、行业、性质、规模、税负率、风险等级等随机选户);受托协查;管理部门、风险部门推送;公安部门提供线索;党委、政府、上级局督办交办;举报。这几种案源中,只有自选的案源才是真正的自查案源,其他的案源,不管你是否自查,自查的如何,税务局还是要认真检查的。让你自查不过就是为了将来省事,或者你自己不打自招,提前交代了。所以这一点一定要搞清楚。
(二)了解自查的时间要求、疑点问题
税务通知自查的方式比较多,有可能是收到正式的通知书,也有可能是接到口头通知、短信、电话或者是在电子税务局上的提示。收到这些通知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要求自查的时间、疑点问题,切勿自行扩大时间核范围,这不是你自我表现的时候。
(三)了解自查税务经办人员、审核人员构成与业务特长
一般税务检查都是两个人,所以要了解每个人的业务特长,在人家业务特长范围之内的,一定要认真对待,非对方业务特长,可以适当的浅尝辄止。
(四)了解税务人员对此项任务的工作态度、心理预期
对于这一点,就需要充分发挥大家的情商了。要能够通过得到的信息来做出推断。比如说,如果一个税务人员手里有二三十个自查项目,如果你们企业非重点检查对象,那么你的自查报告差不多能让税务人员接受就可以了。但是如果税务人员只有一家需要自查的,这时你就要认真对待了。又比如,税务人员最近正忙着做上面重点关注的项目,没有太多的时间和精力管你这边的情况,那你也该知道如何去做了。
二、知彼
要了解企业自身在对应所属期间、对应税种的可能存在哪些问题、问题程度如何,以便做好充分的应对。
三、撰写自查报告
自查报告的撰写是一个很关键的点。企业写出一份高质量的自查报告,是能够顺利通过自查的关键。
首先,自查报告的目的是不补税或少补税。其次,要对照疑点,自查反馈。不要打持久战,快速通关最重要。三是要将相应的佐证资料整理归档。
自查报告的撰写,我建议要找单位内部比较专业的人来写,实在不行,可以请人帮忙写,但切不可乱写,自投罗网。
四、关于补税和滞纳金的处理
对于补税和滞纳金,缴纳之前,切记和税务人员进行沟通,注意入库口径,这涉及到具体属于谁的工作成果的问题,沟通协商很重要。
如果遇到税务稽查,一定要认真应对,针对检查人员提出的疑点,仔细梳理公司业务。会计人员要认真配合检查人员,按要求提供账簿、记账凭证、报表等资料,这些资料检查人员会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整退还。对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要去隐瞒,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对政策理解把握有疑问的,可以主动与检查人员多沟通,不漏交一分钱,也不多交一分钱。税收是指国家为了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满足社会共同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参与社会产品的分配、强制、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规范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五条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领导或者协调,支持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依照法定税率计算税额,依法征收税款。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协助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 税务机关依法执行职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